发现被偷拍,跳水运动员当场“对峙”!结局大快人心

2025-04-26 阅读数 27765

4月22日

跳水运动员唐怡萱

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视频

记录了自己的朋友

在地铁上被一名男生偷拍

经“对峙”后对方删除照片的经过


视频显示

唐怡萱一行3名女孩

在北京地铁7号线双井站上了车

坐了几站后

朋友发消息提醒唐怡萱

“你旁边那个人在拍照吗?”

唐怡萱转头看了一下旁边男生的手机发现看不清,她以为是防窥膜第二次再看的时候看到了相机APP的白色拍照键。唐怡萱一把夺过男生的手机让男生把手机亮度调到最大打开相册后发现该男生确实偷拍了她的朋友。


“要删吗?”“删了!”“你在干嘛啊?”“删了,最近删除也删了。”“你慌什么呀?”“你偷拍人家还有理了?”
在随后几人的“对峙”中这名男生表示“又不是拍摄女生的隐私照”随后把偷拍的所有照片删了。由于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唐怡萱等人没有选择报警但找地铁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

         在评论区,网友纷纷点赞这几个姑娘的勇敢:

据公开资料唐怡萱是天津跳水运动员女子十米台选手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女子双人跳台季军去年6月宣布退役。


律师: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

4月18日,一博主在上海地铁上偷拍未成年女孩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在该账号的直播中,博主肆意将镜头长时间对准路人,对乘客进行“近景特写”,博主还时不时做出点评,评论区粉丝互动踊跃。

       涉事博主本人在接受采访时直言自己就是为了引流:“我这叫擦边蹭流量,正经拍视频没人看,带个妹妹就会流量高点。”
       4月18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网民“一只公交迷”在公共场所拍摄穿着短裙的女性视频,配以诱导他人违法犯罪的文字在网上发布。目前,薛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上海市普陀区政协委员、律师杨邹华表示,个人在任何场所都享有肖像权,只要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更别谈偷拍还涉及未成年人。此外,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更加要受到法律保护,要取得不仅是未成年人的同意,还有其监护人的同意。

       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都市快报、新闻坊等

编辑:小清

审核:唐天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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