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急需“美美美”?别求速效!

2019-01-28 阅读数 179583

春节回家忙着相亲、同学聚会、外加拜见七大姑八大姨,那还不得“火速”变美?无奈年底加班面容憔悴,美容护肤消费又提上了日程。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称:掌握必要的化妆品安全常识才能规避消费误区,不追求“速效”就是一大稳妥购物前提。

警惕化妆品虚假夸大宣传

药监局专家介绍,化妆品一般用于人体表面(牙膏可用于牙齿及口腔黏膜),主要发挥清洁、护理等功能,其作用较为缓和,一般不可能速效显效,建议消费者警惕产品虚假夸大宣传,如宣称快速美白、快速祛痘、快速祛斑等。

药监局表示,合法性是确认产品安全的第一要素,但却常被爱美人士忽视。

据介绍,化妆品经由注册或备案后方可上市销售,消费者如购买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含美白)、防晒9类特殊用途化妆品,请核对产品销售包装上标注的批准文号,国产特化批准文号为国妆特字G××××××××,进口特化批准文号为国妆特进字J××××××××。必要时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产品注册信息,从而做到明白消费、放心使用。

据了解,一般清洁类(如洗发水、洗面奶等)、护肤类(如护肤膏霜、乳液等)、美容/修饰类(如香水、唇膏、指甲油等)等化妆品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同样可以通过药监局网站查询备案信息。

微商渠道购物要留证据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微商渠道是化妆品、护肤品的营销“重镇”,该渠道购物确实方便快捷,但该渠道所售商品质量较难有保证,一旦产生交易纠纷,售后较难跟得上,所以消费者还应慎重选择个人微店交易,最好是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高的第三方购物平台和品牌官方旗舰店等。

此前消委会相关数据反馈称,在售后服务方面,微商存在退换货困难、可能拉黑消费者等情况,保健品、化妆品、日用服装这三种商品的不同意退换货占比超过一半。据介绍,微商渠道销售的化妆品、护肤品不少都属于“三无”产品,消费者则要留足证据、谨慎“剁手”。

药监局建议,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规范企业购买产品。规范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包含批发市场、专营店、美容院、电商、微商等)应当能够提供所售产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并在上面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以便于依法维权。不能提供上述信息的企业,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广报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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