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女图 | 中国第一位女律师:用玫瑰枝作枪,阻止中国代表巴黎和会签字

2019-04-23 阅读数 408013

识女图 德鲁·吉尔平·福斯特 哈佛大学

文/张倩芳

最近,坐在奔驰引擎盖上维权的女硕士火了。虽然她不是法律界人士,但在某种特质上,总让人想起中国第一位女律师郑毓秀。

一个世纪前,巴黎和会失败,中国作为战胜国竟只得到战败国的待遇,而当时在巴黎的中国代表陆征祥,在压力之下准备签下合约。一位叫郑毓秀的学生领袖,率领留学生代表、劳工代表包围了陆征祥的寓所,要求他拒绝签字。谈判期间,陆征祥接到北洋政府在和约上签字的指示,形势紧急,郑毓秀随手折了一根玫瑰枝,用衣袖蒙住,顶住陆征祥的腰部,厉声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并顺势夺得了装有和约文件的公文包,陆征祥最终没有签下合约。多年以后,郑毓秀在美国出版自传《玫瑰与枪》,那支曾当作手枪使用的玫瑰枝,也被她带到美国直至终老。

当然,这个故事在民间流传时,曾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版本。但是,郑毓秀敢爱敢恨、敢作敢言的女性形象却一直深入人心。

郑毓秀出生在广东宝安的一个大户人家,后来,父亲在朝廷谋了个职,竟然就在北京重新安了家,从此一去不回。母亲的遭遇,让郑毓秀过早地独立,也为她日后立志改变婚姻制度埋下了伏笔。

成年后,郑毓秀知道祖母为她与从未谋面的两广总督的儿子定了亲,她二话没说亲自写信给未来的公公,退了这个婚约,这在当时引起不小的震动。为躲避风头,郑毓秀东渡日本,并加入了孙中山的同盟会。此后,她又赴法留学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没多久,成为中国第一个女法学博士的郑毓秀,在上海法租界和丈夫开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那时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已有了很强的独立意识,作为中国第一个女律师,她接手的第一个案子便是一宗离婚案,而且是一个妇女怀疑丈夫有外遇而提出离婚的案件。那段时间,她代理了许多类似的棘手案件,尤以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离婚案最为出名。

梅兰芳和孟小冬从才子佳人到劳燕分飞,打击最大的还是孟小冬,虽然郑毓秀与孟小冬之间并无交情,但孟小冬的一位记者粉丝却为她报不平,他认为二人都是知名人士,既然缘份已尽,那梅兰芳无论如何应该给孟小冬一个说法,并通过合法手续告之天下,以正视听。于是,他推荐郑毓秀作为孟小冬的法律顾问,让她为女同胞维权。郑毓秀是如何代理这场离婚案的,现已无从可考,但孟小冬最终因此得到了4万元赡养费。要知道那个年代的离婚,男方根本不需要给那么多赡养费的,普通人的收入也就是几十块一个月而已。显然,孟小冬能得到这笔补偿,郑毓秀可谓是功不可没。

1929年,郑毓秀等人受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指派,负责民法起草工作,在《民法》草案中,她首次把很多妇女权益写进法律条文,如今看起来再正常不过的一夫一妻制,也因她的提出才得以落实。

郑毓秀用自己的专业,帮助许多女性在男权社会获得合法的权益,同时,因其行事大胆、高调,也常常遭人非议。著名散文家林语堂曾为开明书局编写英语教材《开明英文读本》,被世界书局出版的《标准英语读本》抄袭侵权。据说财大气粗的世界书局知道郑毓秀的能耐,于是出重金聘请了她。郑毓秀也一纸诉讼把开明书局告上法庭,罪名是林语堂和开明书局指责世界书局抄袭是诽谤……当然,这一故事的流传同样众说纷纭。但是,可以肯定地说,作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法学博士郑毓秀身上虽然带着侠女般的豪情,也难免带着时代的局限。郑毓秀拥有众多“近代中国第一”的头衔,除了“中国第一位女法学博士”、“第一位女律师”,她还是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第一位法政学院女性院长。她的一生极富传奇色彩,但同时也争议不断,褒贬不一。但这些都不影响她成为近代中国知名的女性社会活动家之一,她的泼辣大胆与敢于担当决定了她无可否认地成为民国女性法律人物中的代表,她不认命、不屈就、不盲从的独有品格值得女性同胞们借鉴和思考。

  识女图 郑毓秀 今日女报/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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