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走路纳入考核” 路子对了步子别错了

2018-11-28 阅读数 371587

文/郭元鹏

各位上班族,如果把员工每日步数纳入工资考核,你们怎么看?小C是广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员工,如今她就遇到了困扰。“上个月我没完成步数任务,差了10000多步被扣了100多元,好心痛啊!”对于小C而言,每天步数刷榜的意义不在于攀比,而是真真实实的现金。(11月28日《信息时报》)

广州这家企业,给员工制定了“走路任务”,每个员工每个月必须走满18万步,如果没有完成“走路任务”,则需要依据考核情况,从工资里扣除一定资金。可以说,这种规定是善意的。工作很重要,健康更重要。只有身体健康了,工作才能干得更好。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关注职工健康是理念的进步。

走路是最健康的锻炼方式之一,这种健康理念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专家和市民都是有共识的。埋头工作不能忘记了身体健康。“步数考核”是关注职工健康的好创意、好形式。然而,更应该搞清楚一件事情,“步数考核”的方式是不是存在问题?考核方式是没有问题的,而有问题的是“处罚工资”。 

大家都知道,在民营企业,职工工资都是“干出来的”,也就是说工资里的每一分钱都是辛勤汗水和脑力智慧换算出的。这都是职工的钱。那么,职工的钱就应该装进职工的腰包,岂能以“步数不够”的名义进行克扣?可以这样说,即便职工“一步没走”,企业也无权因此“处罚工资”,因为他们没有违法,他们没有侵害企业利益,企业也就无权处罚职工的工资了。 

当然,笔者并非是说“步数考核”没有意义。其实,“步数考核”的“走路任务”并不多,每个月的“走路任务”是18万步,按照一个月30天计算,每一天也就是6000步,这对于大多数职工来说,是可以轻松实现的。只要上班的时候多走动走动,只要下班的时候多劳动劳动,就能实现了。职工也应该有理智的态度,而不是埋怨。毕竟身体是自己的,自己的身体健康了是对自己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的意识必须在心里扎根。即便没有“步数考核”,也应该“没事出来走两步”。目前正在打造“健康中国”,“步数考核”具有广泛意义。 

不过,对于企业的“步数考核”,笔者还是有个建议的。既然是关心职工的健康,倒不如“把好事办好”。何不把“处罚”变成“奖励”?企业可以从企业的“体育经费”、“工会经费”里拿出一部分资金,也可以专门划拨一笔“锻炼奖金”,对于完成“走路任务”的职工进行奖励。虽然说,企业会因此承担一定的经济费用,可是这笔钱花的也是值得的,能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真心关爱,把企业当家。 

“步数不够罚工资”,鼓励运动何不把处罚变奖励?路子对了步子别迈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