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打骂妻子,丢了“乌纱”!那一年,湖南出台全国第一部反家暴地方性法规

2021-07-22 阅读数 41981

编者按:

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妇女投身革命、建设和改革,她们抗争、拼搏,开拓、奋进,牺牲、奉献,前赴后继,接续奋斗,为实现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激扬巾帼之志,奉献巾帼之力,唱响巾帼之歌,抒写了一部壮阔的中国妇女运动史。

传承红色基因的湖湘女性,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要力量,当之无愧发挥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作用。

湖南省妇联、今日女报/凤网融媒体中心推出“湖湘妇运百年”特别策划,全景式讲述1921~2021年波澜壮阔的湖湘妇女运动,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湖湘妇运百年㉑(1991-2000)

策划:湖南省妇联宣传部  

制作:今日女报/凤网融媒体中心  文:吴雯倩


1995年9月4日,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北京召开。(图/新华社)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缘此进入国人视野。1996年,湖南省妇联敢为人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提出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的建议。据统计,1995年至1997年两年时间,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各种侵犯妇女权益的家庭暴力刑事案件4000余件,依法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遏制了家庭暴力的蔓延。

大事记

长沙市出台全国首个反家暴文件

1996年1月,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率先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市级规范性文件,这是我国第一个地方政府反家庭暴力规范性文件,“家庭暴力”一词进入我国正式文件之中。

文件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它或侵犯妇女的人身权利、或摧残老年人身心健康、或给未成年人带来心理创伤,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影响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点击链接,看长沙反家暴工作:

人民日报:《不让爱受伤害》,点赞长沙反家暴工作!

湖南出台全国第一部反家暴地方性法规

1996年,时任省妇联主席莫文秀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专题研究反家暴地方立法一事,决定向省人大递交专题报告。省妇联对全省家庭暴力问题进行调研,推动立法,得到了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及多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大力支持,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2000年3月31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在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高票通过,成为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2000年4月5日,《今日女报》头版报道关于湖南省人大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

2019年,74岁的湖南省妇联权益部原部长荣秀琴跟记者讲述当年湖南省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的经过。

看详情:

湖南最早向家暴说不!这项《决议》领先全国16年!背后竟然有这样的故事… 

故事汇

01

妇女被夫家亲属拳打脚踢侮辱,上“热搜”了!

1994年,娄底市新化县一农村男子与父亲吵架后服毒身亡。死者亲属不问青红皂白,众口一词说是死者妻子害死亲夫,群体对该女子拳打脚踢进行侮辱和摧残。事发后,此案因受害人不敢告发而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当市妇联收到受害人亲戚反映的情况后,随即组织调查核实情况,认为这起侮辱妇女案很有代表性,并报告时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东阳。

朱东阳看到报告后拍案而起,提笔写下了230多字的批示:“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妇女在目前还处于弱势地位,党和国家权力机关要特别注意支持关心妇女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妇联的同志更要为此多说话。妇女占我国人口的一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就是保护党的权益、国家的权益和人民的权益,是加强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必须性。”


为了从重从快打击犯罪,以此案为戒教育群众,市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内各大电视台、电台、报纸纷纷开设专栏、专刊,开展热点追踪、专题讨论。一时间观众热线铃声不断,读者信箱函件纷至沓来,人大代表也在人代会上提出议案,家庭暴力成为阶段性媒体热点和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焦点。

02

女教师拒复婚被焚烧致残,前夫死刑!

1995年1月,邵阳市邵东县(现为邵东市)一优秀女教师因不堪虐待拒绝复婚,被前夫关在房中用汽油焚烧致残。省妇联从信访中了解案情后,立即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时任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吴向东明确批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罪犯;时任副省长潘贵玉指出,肆意摧残妇女已成为严重的犯罪倾向,必须狠狠打击;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东阳在作出批示的同时,还与有关部门联系,赞助一万元,并派省人大内司委的领导与省妇联领导一道,专程前往邵阳市看望受害者,并督促市县政法部门严惩凶手,之后还发动社会募捐筹集资金为受害者治伤。1995年5月,案发4个多月后,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罪犯处以死刑。

03

干部外遇将妻子打成脑震荡,虐待罪成立!

1995~1997年期间,张家界市某银行保卫科一干部,因有外遇,为达到离婚目的,对妻子进行肆意摧残,把妻子打成脑震荡和体外伤综合症。市、区妇联不畏强暴挺身而出,通过当地报纸对此事进行曝光,男方所在单位个别领导进行袒护,派人大闹市妇联。省妇联对此案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权益部部长、《今日女报》记者参加的调查小组,赴当地核实情况。

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省妇联多措并举,与省市人民法院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达成共识,坚决支持受害当事人以虐待罪向永定区法院提起诉讼,并指派省妇联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代理人律师出庭。通过审理审判,被告虐待罪成立,罪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是张家界市建市以来审理的第一起虐待案,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04

环保局局长打骂妻子,丢了“乌纱”!

1997年4月,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五周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之际,湖南攸县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严肃处理了县环保局局长打骂妻子案件,给予免除职务处分。时任省委副书记郑培民指出,攸县的处理是及时的、正确的,在严格管理党员干部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广泛的影响,对于家庭暴力问题,应该运用教育的、纪律的、法制的多种手段和方式来解决,使家庭暴力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

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娥指出,对当事人采取组织措施,是因为他的行为损害了一个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形象,损害了家庭这一社会细胞的健康,如果任其发展,势必造成更多社会细胞的病态,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处理一个同志,不是目的,借此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维护妇女权益的认识,对反家暴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才是根本目的。

1997年3月20日,《今日女报》头版报道《打骂妻子丢了“乌纱”》。

当时,《今日女报》以《打骂妻子丢了“乌纱”》为题进行系列报道,全国各地20多家报纸、期刊纷纷转载,反家暴舆论高潮迭起,省妇联以《今日女报》为平台,在全省开展一次反对家庭暴力的全民大讨论,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十日之内收到来信300余封,很多党政领导、法律专家、读者义愤填膺,纷纷发表见解,称赞“湖南攸县领导班子对此事的处理令人肃然起敬。”

05

《夫妻打架?还是家庭暴力?》

两份头版重磅报道正反两张“皮”

湖南某县一女教师结婚20多年,数十次遭受当镇长的丈夫殴打,轻则鼻青脸肿,重则骨折昏迷。1998年9月,夫妻离婚。1999年,女教师以虐待罪向当地法院起诉镇长。2000年4月,县法院宣判镇长无罪。

2000年4月13日,《今日女报》头版报道《夫妻打架?还是家庭暴力?》。

这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今日女报》刊文《镇长二十年虐妻无说法》《夫妻打架?还是家庭暴力?》,先后两次大版面详细报道,其中既有女教师屡受丈夫殴打的事实,又有记者对省委政法委、省妇联以及法律权威人士的采访实录,还有女教师挨丈夫殴打后沾满血迹的衬衫照片,这组完全以事实说话的报道依据充分,说理清楚。

然而,一个月后,省内某报同样以《夫妻打架?还是家庭暴力?》为题,以头版整版的篇幅发表了为施暴者歌功颂德、鸣冤叫屈的长篇通讯,还配发了他的生活照,说他忠厚老实、工作业绩出色,为人称道,同时对受虐者倍加责难,说她是个“骗子”,谎话连篇、让人讨嫌。

这一正一反的头版整版配发照片的报道,在全省舆论界掀起了轩然大波。对此,省妇联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场争夺舆论阵地的斗争,就《夫妻打架?还是家庭暴力?》致文该报总编辑,强烈要求该报对不顾事实、不负责任的报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在报纸上对指责对象和读者公开道歉。

此后,省妇联继续关注此案,并以《今日女报》为舆论阵地继续反家暴进行宣传。2004年9月,在省纪委和省妇联的共同努力下,此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施暴者受到应有处理,受暴妇女获得合理补偿。


大事件回顾

《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历程

1993年

联合国发表有关消除对妇女暴力的宣言,成为首个特别用来解决对妇女暴力的国际人权手段。


图为中国政府为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欢迎仪式的会场(资料照片)

1995年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将“家庭暴力”概念引入中国学界及公众视野,家庭暴力问题开始受到关注。

1996年

湖南省长沙市通过《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中国出台的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

1999年11月5日

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指定每年的11月25日为“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2000年3月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家庭暴力”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国法律体系中。

2001年4月

中国修改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并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和加害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是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重大突破。

2003年12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家庭暴力”进行了定义,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从而为各级法院正确适用《婚姻法》,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提供了依据。

截至2011年底

全国31个省区市已有29个出台了专门的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资料图)

2012年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论证,首次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2013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明确由国务院提请审议,标志着中国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4年3月

2014年3月,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站截图

2014年11月25日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2015年3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其中包括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2015年7月28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并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资料图)

2015年8月24日至29日

2015年8月24日至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将提请审议。

2015年12月27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

2016年3月1日

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还敢用小拳头捶胸口?《反家暴法》实施一年,看看湖南的成绩单

2018年11月29日

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

2019年7月1日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正式施行。

一分钟看懂《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亮点都在这里了…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青年报、今日女报/凤网


参考文献:

1.中国妇女出版社,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编著 《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简史》(1949~2000)

2.妇女团体志,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省地方志编撰委员会 《湖南省志》(1978~2002)

3.人民出版社,姜秀花 范红霞 倪婷等著 《中国妇女运动史话》

4.湖南人民出版社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探索与实践》


未完待续

湖湘妇运百年更多精彩内容,敬请期待湘妹子继续送上……


编辑:林腾

审稿:吴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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