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称河北省三河市多家商铺更换招牌颜色,红色等底色被“禁用”,一张招牌变为绿色的蜜雪冰城照片广泛传播并引发热议。
更换招牌颜色引发的热议,表面上是对城市色彩的讨论,实则折射出城市治理中法治与人本精神的平衡命题。当统一招牌颜色的行政指令与商家经营自主权发生碰撞时,公共管理需要回归法治框架与人文温度的双重维度。
城市管理部门推动招牌规范化管理的初衷值得肯定。北京前门大街对传统匾额的修复性改造、上海南京路霓虹灯牌的统筹设计,都证明了科学规划对城市风貌的提升作用。三河市若出于消除安全隐患、统一视觉风格等公共需求进行管理,本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任何行政行为都需以明确的法律依据为支撑。当红色等常用色彩被冠以“禁用”之名时,政策的合法性基础已然动摇。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刀切”式治理对市场生态的破坏。众所周知,忽视商业规律的管理措施,不仅损害经营者权益,还可能削弱市场活力。城市管理部门需要明白,整齐划一不应以牺牲多样性为代价,规范管理不能沦为扼杀个性的工具。
现代城市治理应建立多方协商的决策机制。城市管理部门应将商家诉求纳入决策程序,采取专业设计引导而非行政强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的双赢。此外,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搭建沟通平台,让商户、设计师、市民共同参与城市视觉规划。
城市治理现代化不是整齐划一,而是在法治框架下寻求最大公约数的艺术。当城市管理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约束,尊重《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赋予的经营自主权,以协商取代命令,用引导替代禁止,城市的色彩才能真正焕发生机。毕竟,充满个性的商铺招牌不仅是商业繁荣的表征,更是城市生命力的生动注脚。
来源:今日郴州
作者:郴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子瑶
编辑:徐珂
审核:吴雯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