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流动党员“有家”“有为”

2024-11-15 阅读数 11574

文/杨理军

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党员作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意见》的出台,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发展演变,城乡人口流动不断加快。为了创造更好的生活,更好地实现个人梦想,人们选择外出务工创业、追求“诗与远方”已成常态。如何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课题。揆诸流动党员管理现状,客观上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少数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活动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以系统思维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流动党员“有家”更“有为”,争做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亮的星”。

“有家”促归心。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做好流出党员、流入党员登记。明确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责任和关系,突出流出地党组织党员管理主体责任,由组织部门牵头,按照“基本情况清、人员类别清、流动时间清、务工情况清、联系方式清”要求,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党员外出流动情况。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亮身份、亮行动“双找双亮”行动,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及时主动地向当地党组织报到,接受当地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流动党员党支部建设,根据流动党员特点,开发网络学习、“送学上门”等个性化党员教育服务,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怀帮扶,保障流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让流动党员切身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关心就在眼前。

“有为”展风采。激发流动党员党员意识和先锋意识,根据流动党员行业、类型、岗位等特点,综合采取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方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在本行业本岗位上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市社区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中积极作为。注重发挥流动党员所在行业、技术、人脉等方面的优势,深度参与“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为家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对接、人才引进等工作献策献力,把“乡愁”“乡情”“乡恋”转化为助力家乡发展建设的务实行动。要做好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为流动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提供有力支持,帮助其发展出圈、事业出色、人生出彩。

流动党员身在他乡、情系家乡,是参与当地建设、赋能家乡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要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好、服务凝聚好、作用发挥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今日永州

编辑:徐珂

审核:吴雯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