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法制轨道可拯救新闻发言人制度

2011-08-20 阅读数 100372

文/江劲

  连日来,铁道部的新闻发言人在杭州铁路追尾事件中,一句“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把王勇平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造成其远走他国就职,称“不愿再接触媒体”。据悉,目前,随着王勇平的去职,外界公认的部委个性发言人中,教育部原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国家林业局原新闻发言人曹清尧都已离开这一岗位。公众担心,个性新闻发言人的陆续离开,将让继任者和其他发言人更加谨慎、少言,不敢面对媒体。这样的结局,绝不会是国之福,更不是民之福!如何拯救这种尴尬局面?今日发布的《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明确把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纳入法治轨道,或许是一剂良药。

  一给民众了解真相开设了既定窗口。《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明确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党委的重要战略、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党的建设情况,及时就本地区本部门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和传达党委对有关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问题的立场和态度,解释和回应党内外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这样的规定,体现了对公众的尊重!等于给党委信息公开方面,规定了硬任务;同时,也给民众就此知情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实施提供了法制保障。作为发布真相的新闻发言人,责任重大。

  二给发言人发言提供了可靠保障。《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明确规定:加强党委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进一步丰富发布内容,规范发布程序,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党委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这些规定,看来束缚了新闻发言人的“自由发挥空间”,实际是一种对其的爱护,也是出于对新闻发布工作的尊重。依法进行新闻发言,才会不偏不倚,在轨道里自由发挥,就能利国利民,当然也“利己”。既让他们尊重自身神圣职责,也能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即使法制万一有一天滞后,先变法再“自由”,也体现了法治的精神。

  三给发言人制度革新提出了挑战。对于新闻发言人来说,在突发事件等关键时期的积极作为,对事件的良性发展及党委政府公信力的打造,无疑举足轻重。这就给新闻发言人素质及其制度的科学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明确规定:高度重视互联网民意表达,对网上反映的涉及各级党委工作的热点问题,要及时主动说明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在信息网络化条件下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可以看出,湖南把新闻发言人制度纳入法制轨道,明确地传达了几个明显的信号:一要重视网上民意,二要主动回应网民关切,三要提高执政能力与水平。正是积极应对其制度挑战的有效方略,值得期待。

  当今社会,已是一个信息特别发达的社会,特别互联网及手机功能的充分发达及利用,使得公众对其“三权”已日益重视,这就要求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新闻发布工作;而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言人的个人素养及新闻发言制度的作用,便日益凸显。敬畏真相,尊重事实,不仅是新闻发言人起码的职业道德,也是民众的基本道德;只有大家都能尽可能地在法制轨道里发言行事,一个尽可能理性、公开、公正、公平的法治社会,才会尽早出现,服务于民富国强,造福广大人民,惠及美好未来!

  法制轨道 新闻发言人 法治纲要 华声在线 江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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