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路同行,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招聘啦!

2023-05-11 阅读数 4769

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招聘啦!

我们历经14年成长,正朝气蓬勃;

我们年筹资超7000万,正向更高目标进发;

我们设立30个专项基金,实施公益项目126个,爱心力量不断强大!

要美丽,做公益!做公益,更美丽!

来吧!请加入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益”路同行,“职”等你来!


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于2009年,由湖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旨在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并帮助其提高能力,促进社会为妇女儿童及家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妇女儿童及家庭公益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19年,被省民政厅评为“AAAAA”级基金会。

14年稳步走来,基金会收获累累硕果: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湖南省民政厅评为湖南省示范社会组织、全省先进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湖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知心屋)”、“温暖微行动·舞蹈公益百校行”两个项目均获得“第四届湖南省慈善奖”,并连续六年获得中基透明指数FTI满分100分。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 的学历认证。

(六)能够熟悉应用办公软件;

(七)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有严重失信不良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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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专业符合《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hnwcdf.net/)和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1日。

报名材料:

1、《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求职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4、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nfejjh@126.com。

相关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

2、考试方式

网络筹资专员岗位:采取简历筛选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全部参加结构化面试。

宣传专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70%,面试占综合成绩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写作能力等。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公布。

3、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收到报名邮件后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事业单位用人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可按成绩替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待遇面谈。

咨询电话:0731-85123992

附件: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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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雅洁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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