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海归小伙与年长7岁的女子恋爱,却因88.8万元彩礼闹掰

2026-05-27 阅读数 6565

据嘉兴电视台报道,浙江嘉兴的郭先生向记者透露,他结识了一位离异的老板娘,这位女士比他年长7岁,两人已确立恋爱关系。然而,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当谈及婚嫁彩礼事宜时,女方提出了高达88.8万元的彩礼要求,这令他感到难以负担。双方陷入争执,僵持不下,均无意退让。最终,双方的关系走到了尽头。郭先生希望能够追回在恋爱期间为女友所花费的12万元。

郭先生透露,他今年25岁,去年4月,一次偶然的网络邂逅,让他与嘉兴的顾女士结缘。郭先生本人曾在俄罗斯深造,而顾女士亦曾踏足莫斯科,两人因共同的经历而拥有诸多共鸣之话题。

郭先生说,两个月后他回国专门来了一趟嘉兴,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对方离异未育,有房有车,还是老板娘。

不过按照郭先生的说法,这段姐弟恋他并没有在物质上得到好处,反而作为在校大学生,自己平时省吃俭用,花在顾女士身上的钱一点不少,恋爱期间光给对方买东西就花了4万元左右,另外还转给对方8万元,总花销超过12万元。“我每个月给她点外卖,都要五六千元,我在国外是有奖学金的,也会做兼职,她当时说,让我把我自己的全部存款转给她,因为她说没有安全感。”

随着毕业临近,也是为了跟顾女士在一起,去年年底,郭先生来嘉兴找工作,两人顺理成章地住到了一起。“当时我一开始订了酒店,但是后来她跟我说,让我把酒店退掉,直接把行李带过来,我觉得既然是男女朋友,这个其实也没有刻意地去避讳,然后就住她家去了。”

之后,郭先生向顾女士提及结婚时,两人爆发了分歧。郭先生称:“她算了一下,如果我在嘉兴买房买车,以及结婚的话,打底需要200万元,但只需要我出88.8万元就可以了,但是我说,那不一样,你的房子车子都是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但是我这88.8万元给你,就是实打实的给到你了,如果有一天你不高兴,你让我滚,那我真的一句话都没办法回。”

而这次谈话成了感情破裂的开始,双方开始各种吵架,同居一个月没换来感情更好,而是分手,再之后顾女士就把郭先生拉黑了,他越想越气不过。

郭先生要求,恋爱期间他转给顾女士买东西、转账的钱,总共近12万元,这些钱对方要还回来,至少要返还一部分。记者也试着电话联系顾女士,不过始终没联系上。

采访中郭先生还提起,每次他给顾女士转账,对方都让他必须写上自愿赠与,他现在才回过神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一毛钱都没有,想要钱就去起诉吧。但是我现在连请律师的钱其实也没有了。”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娟表示:就证据材料来看,郭先生其实大部分的行为是钱款的赠与,包括订外卖这个行为,其实都是他对于顾女士爱情的一个表现,这种赠与在实际履行完成之后,是不能够任意进行撤销的,除非是在恋爱期间有借款行为,或者是附条件的赠与,例如是为了缔结婚姻而给的彩礼,才有可能撤销。

目前,小郭已经找好了律师,准备起诉顾女士。


来源:嘉兴电视台、扬子晚报

编辑:鸢尾蝶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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