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大爷闪婚闪离要求对方归还20万彩礼!法院判了

2024-02-27 阅读数 50314

近日,广东广州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例

七旬陈大爷与小20多岁的张女士

闪婚后闪离

要求对方返还20万元彩礼

2月27日

#大爷闪婚闪离要求对方归还20万彩礼#

冲上热搜


两人结婚不到一个月便发生矛盾

张女士离家出走

起诉离婚

陈大爷同意离婚

但要求张女士退回

20万元彩礼与3万元金首饰

并将给其的房产份额

变更回自己名下

双方无法达成和解

遂诉至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一、准予张女士与陈大爷离婚

二、张女士向陈大爷返还礼金17万元

三、张女士向陈大爷返还金首饰

如无法返还

应折价补偿陈大爷3万元

四、张女士限期协助变更

登记案涉房产50%的产权至陈大爷名下


张女士不服一审判决

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这样说

本案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时间

当地习俗、彩礼数额与使用情况

双方过错与经济实力等因素

判决女方适当返还彩礼

有效平衡双方权益

裁判结果符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

有效引导群众更加理性地

看待彩礼问题

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


法官提醒

婚姻关系和谐长久的关键

是双方性格相投、感情相依

广大群众要秉持正确婚恋观

让婚姻回归到“爱”的本质

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

以实际行动共同营造健康

文明的婚嫁新风


来源:今日女报/凤网整理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央广网、湖北日报等

编辑:美伢

二审:唐天喜

三审: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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