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耗传来,他不幸身亡……原因令人痛心

2024-02-21 阅读数 49903

近日,一则消息令人痛心
河南开封一名10岁男童
春节期间被一枚烟花击中后脑勺并爆炸

2月17日男孩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记者最新获悉目前肇事者尚未找到……


10岁男孩遭带尖刺烟花击中后脑勺

伤重离世

龙年春节,对于河南开封的乐乐(化名)一家人来说,过得尤为沉重。2月17日下午,经过5天的全力抢救,乐乐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人没了,昨天下午走的。”2月18日上午,乐乐的二姑悲伤地告诉记者。这一切,只因大年初三夜,一枚烟花。

乐乐的事,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源自于一条两天前的“寻找目击证人”的抖音求助。求助帖称,2月12日晚上8点20左右,在河南开封市尉氏县“网红桥”东北角,永美上和府对面,类似“狼嚎”烟花,带尖,扎住一个10岁男孩后脑勺爆炸,孩子的奶奶精神已经不正常了,孩子父母三天滴水未进,大家帮忙转发寻找放炮人,定重谢。

求助帖。

2月18日,记者通过求助帖上的电话,联系上男孩乐乐的二姑,其告诉记者,求助属实,但是经过几天的抢救,乐乐没能救过来,在2月17日下午5点多离世。

乐乐二姑向记者还原了事发经过,其称,12日晚,侄子一家五口从老家开车回县城,路过事发地,在北三环附近,一座新建的桥梁,现场有很多人在放烟花,一度堵车,乐乐想拿着压岁钱去给妹妹买吃的,于是爸爸带着他一起下车。

当时,两人一前一后,从人行道走向斑马线,突然从人群中窜出一个类似“狼嚎”的烟花,扎进了乐乐的后脑勺,爆炸了。“他爸听到炮响,往后一看,孩子已经躺地上昏迷过去了,一大片血。”乐乐二姑说。

“孩子送到医院,做了三次手术,医生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最后没有抢救过来,亲人凑的抢救费都花掉了20多万。”乐乐二姑说,现场也报警了,但截至目前,还没有找到凶手。

“那个烟花应该是叫狼嚎火箭类的,肯定要朝天上放的,不知道为什么朝人群放,县公安局也在全力帮我们排查凶手,现在一家人都非常伤心,最大的诉求就是尽快找到凶手。”


官方回应:在跟进处理

涉事网红桥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邢庄乡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确有男孩在网红桥被烟花所伤,现已去世,网红桥现已禁止放烟花。

另外,尉氏县官方部门人士回应,相关部门正跟进处理男童被烟花炸伤头部死亡事件。


事发地疑为禁燃区

涉事各方该担何责

目前,肇事者尚未找到,当地相关部门正在处理此事。据“尉氏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通知,事发地点疑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网上有不少在上述网红桥上燃放烟花的视频。

事发地点究竟是否为禁放区?2月20日,记者多次致电尉氏县应急管理局,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北三环及上述网红桥是否为禁放区域中的城市主、次干道?尉氏县城管、住建、规划部门均未作出回复。


律师说法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义杰指出,根据现有报道,案发地在网红桥东北角,“现场人流密集,车辆繁多”,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涉事者在此情境下燃放烟花爆竹,本身存在一定危害性。如果案涉烟花的威力、危害程度足够大,涉事者影响的又是不特定多数人,则有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涉事者可能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等等。

卢义杰认为,此事已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如果查明案涉烟花不符合标准,生产者可能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销售者若明知不符合有关标准而仍向他人出售,则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向媒体表示,若最终未找到放炮人,家属可要求当地政府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理由是事发地属于网红打卡地,人流密集,当地政府可能未尽到管控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有安全隐患

这些案例触目惊心

燃放烟花爆竹

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

都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稍不留心就会致人受伤、甚至死亡

类似的事故已发生多次

2月19日深圳消防与深圳应急管理局发布多个案例警示▼ 

01 今年春节期间,广东中山张女士为儿子购买了砂炮,但孩子在玩耍的时候砂炮发生了爆炸,碎片直插进了孩子的眼睛里,张女士紧急将孩子送医。

02 2月10日大年初一,辽宁大连一男孩手持“加特林”烟花进行燃放,不慎将手烧伤。

03 2月13日大年初四,四川成都一市民在燃放烟花“钻天猴”时,女子回头观望瞬间,烟花直接冲着自己眼睛飞来。万幸该女子受伤不严重。

04 2023年1月21日,江西上饶一7岁男童被邻居扔偏的炮仗炸伤,导致其右臂被截肢,右脸右耳被缝十多针。


少年儿童没有大人的陪同下燃放烟花爆竹

就更为危险

近日,山东就发生了一起事故↓


新闻链接

男孩将烟花扔进幼童脖子致烧伤

2月6日晚上,山东寿光一名6岁男孩鹏鹏(化名)在小区玩耍时,被一名10岁男孩扔烟花烧伤,伤口长达十厘米……鹏鹏母亲欧女士表示,目前孩子的治疗费用已经花费4000多元,她已报警处理。

涉事男孩父亲告诉记者,儿子并非故意将烟花扔进他人脖子里,他正积极配合警方处理,也愿意承担鹏鹏的医疗费,但目前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欧女士向记者介绍,当时,她6岁的儿子鹏鹏和同伴在小区广场玩耍,10岁男孩小伟突然点燃一个烟花扔进了人群,掉在了鹏鹏的脚边。鹏鹏踩了几脚,又试图浇上积雪将烟花熄灭。

事发监控(图源:受访者)

“我儿子蹲下去的时候,他又扔了一个被点燃的烟花,结果扔进了我儿子的脖子里。”欧女士说,小伟看到鹏鹏被烟花烫到后,蹲下将烟花从衣服里拿了出来,扔到一边。事发地的监控视频证实了欧女士介绍的经过。当天,她赶紧带着儿子到医院治疗,医院诊断显示为二至三度烧伤,伤口长达10厘米。欧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鹏鹏的颈部有大块深色伤疤,部分已经结痂。欧女士介绍,小伟使用的鞭炮不会爆炸,是一种点燃后会有火花且旋转的烟花。事后,她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鹏鹏脖子有明显烧伤痕迹,伤口长达10厘米(图源:受访者)

2月19日,涉事男孩的父亲朱某告诉记者,儿子小伟并非故意将烟花丢进鹏鹏的脖子里,“小孩哪有那么多心眼是吧,而且他发现了第一时间就把烟花往外掏。”事后,为了表达歉意,他陪同鹏鹏到医院看了病,还专门带了东西登门看望了孩子。

“只要你拿了单子过来,该多少是多少,孩子受了罪,我也会相应补偿。”朱某称,他愿意承担鹏鹏的治疗费用,该治病治病,该赔钱赔钱,但目前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他还表示,他也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并提交了相关聊天记录,警方让双方协商处理,“对方找了律师,我现在就是等律师的消息,看后续怎么处理”。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或火灾

有什么后果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

责任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法律赋予其占有人、使用人较强的安全保障责任,除了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之外,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应由其占有人、使用人承担。

燃放烟花造成火灾有什么后果

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火灾的,或可构成失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综合自广州日报、大皖新闻、澎湃新闻、极目新闻、潇湘晨报、深圳消防、广东普法

编辑:美伢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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