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拒绝“打招呼”遭报复杀害,湖南省高院通报:她不徇私情,公正司法

2021-01-12 阅读数 21979    赞 1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人杀害。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犯罪嫌疑人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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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律师查案系统显示,周春梅生前审理过的案件有700多例,其中最近的案件是12天前关于一个合伙协议纠纷的案件。

2015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曾发布报道《<中国审判·人物>:春梅香自苦寒来》,介绍时任民一庭审判长周春梅,称她是“湖南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被评价为“明辨是非、善用法理、准确衡平、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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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工作之外,她还兼任湖南高院妇女委员会委员,积极回应全体女干警的诉求,并为全体女干警争取正当权益。

报道称,早在1999年,周春梅曾任吉首大学知识产权法教师,2000年考取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她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据了解,周春梅1976年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系湘潭大学1995级法律专业学生,2003年湘潭大学法律硕士毕业,研究方向为经济法法中的企业法。攻读硕士期间获得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据报道,周春梅一直执着并坚持着自己的法官梦,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等,晚上写审理报告、判决书,加班到凌晨的情况经常有之。“这些是我的兴趣与追求所在,即使身心有时会感到疲惫,但一点也不觉得苦,倒是挺乐在其中。”被问及觉不觉得苦,周春梅曾如此表示。

案件发生后,湖南高院发布了《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 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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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周春梅法官出生于1976年1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周春梅法官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经验丰富,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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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网综合自天心警事、湖南高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编辑: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