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家长带着孩童参观博物馆本是一件好事。但如何文明参观,保障展品不被损坏,也成了值得关注的话题。
近日
一则上海玻璃博物馆的微博被很多大V转发
原来,
是一件展品被熊孩子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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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玻璃博物馆梦幻城堡被俩孩子在嬉闹中破坏
5月30日,上海玻璃博物馆
永久性藏品Arribas梦幻城堡
被两位小朋友在嬉闹中遭到破坏
这件以上海迪士尼城堡为原型的艺术品
由Arribas艺术家兄弟花费500小时打造
城堡内含至少3万个部件嵌套拼接
顶部装饰全部采用24K黄金
整体重量超过60公斤,最高处达110厘米
是由迪士尼唯一合作的玻璃制品公司
在2016年捐赠给该博物馆的
藏品遭破坏后
在城堡的一侧,可以看到
有几截破损的塔顶散落在一旁
周围还有一些零碎的玻璃残渣
这座城堡目前被放在
上海玻璃博物馆主场馆2楼的一个角落
城堡四周设有一个正方体的玻璃保护罩
网友:熊孩子没人管吗?
看到这里
网友们都怒了
有网友说
第一时间就没阻止嘻笑打闹的孩子
看来是赔得起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
博物馆方在这件事情上也有责任
于是有网友解释了...
还有愤怒的网友建议惩罚孩子和其家长终身禁止进入任何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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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曾发生类似事件
在距离梦幻城堡不远的地方
一对残破的玻璃翅膀正挂在墙上
这个名为《天使在等待》的艺术品
曾在2013年被两位小朋友用力拉扯和摇晃下损坏
(原作品)
这个作品也因此改名为《折》
并且未向破坏者要求赔偿
(损坏后作品及被破坏时监控画面一同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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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事件时有发生
今年6月
网友曝光的一段视频显示
家长在参观上海自然博物馆期间
放任孩子触摸标本
旁边游客纷纷劝说
更有不少小孩提醒:不能摸!
但家长置之不理
2019年8月,广东省博物馆一纸写得歪歪扭扭的留言,又一次成为讨伐熊孩子的导火线。
网友说,“工作人员管得好多啊!不给吃东西,又不给孩子跑啊,不让孩子解放天性吗?跑怎么了跳怎么了,碰恐龙又怎么了!!!不行吗!!!观众不是上帝吗!!!孩子就不是吗?!管得也太多了吧!!!”
从某种程度上说
有熊孩子必有熊家长并非没有道理
在公共场所
就应该遵守公共场所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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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将熊孩子“拒之门外”
2018年8月,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出台一则规定:14岁以下儿童谢绝入馆,此举引来众议。
图书馆给出的解释是,该馆主要服务于教学科研,未配置少儿读物,且由于少儿入馆跑动喧闹,相关投诉意见急剧增加,故出台上述规定。
实际上,公共图书馆将孩童“拒之门外”早已不是新鲜事。2013年,郑州一家图书馆,就曾以“小孩太吵为由”,出台了“谢绝14岁以下少年儿童入馆”的规定。
2015年,位于厦门的一家图书馆也在门口竖起标识:12岁以下读者进入本阅览区需有家长陪同,因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违反阅览区相关规定,本馆有权劝离。
爱尔兰一间咖啡厅对此状况也祭出“方案”:如果家长未能及时制止孩子在咖啡厅尖叫,结账时将多收15%额外的“尖叫费”,且每增加一名孩子会多收10%的费用。
其实之所以会推出这些对“熊孩子”的规定,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很多场所的无奈之举。
因为在任何公共场所,就应该遵守公共场所的规矩。
同样,博物馆不是游乐场,不是让孩子解放天性的地方。
上海玻璃博物馆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博物馆之所以不同于游乐园,正是因为博物馆有它本身的艺术性和教育意义,这对孩子的成长非常重要,博物馆方面还是希望网友能够理解博物馆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如果因为一个错误就把孩子定性为一个‘犯罪者’,这样不好,我们能做的是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而不是一味的苛责,公众教育方是普及参观礼仪的长久之道。”
在与网友的互动中,上海玻璃博物馆透露,小观众已经进行道歉,而且家长愿意协助后续事宜。
不过,上海玻璃博物馆还是郑重呼吁,请各位观众务必遵守博物馆参观礼仪,不翻越围栏,不触摸展品,不追逐打闹,不高声喧哗,展品的安全和文明的参观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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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破除“不需负责”的侥幸心态
根据我国刑法,如果观众在博物馆进行故意破坏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故意损坏文物罪”,当如同此次案例中所破坏的展品并非珍贵文物,虽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会受到治安处罚,并且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9年,“澎湃新闻·艺术评论”曾刊出报道《价值百万的任伯年画作预展遭幼童撕毁,误毁画作知多少》。当时,香港佳士得春拍正在进行,预展期间,一幅估价150-250万港元的任伯年《花鸟四屏》画作遭到幼童意外撕毁,佳士得香港只能先撤拍该拍品,并通知委托方。
一幅估价150-250万港元的任伯年《花鸟四屏》画作,在拍卖预展时遭到幼童意外撕毁。
2018年5月,在香港大会堂举行的《尼斯派:从波普艺术到偶发艺术》展,其中一件克莱因蓝作品遭孩童误闯破坏。
2015年8月,在中国台湾地区“真相达芬奇·天才之作特展”画展上,一名12岁的男童看展时跌倒,不慎损毁价值超过5000万新台币(约合1000万元人民币)的保罗·波尔波拉真迹油彩画《花》。
……
此前遇到展品遭毁的情况,大多数是对民众素质的声讨以及对博物馆自身管理的反思,却鲜少从事故责任分配给予公众以宣传,造成公众对破坏展品所造成的责任后果十分陌生,使公众产生“破坏展品不需负责”的侥幸心理。
尽管在很多展品被人为损害的案例中,肇事者都获得了博物馆或展览主办方的原谅,并且没有提出赔偿要求,但是这并不代表破坏展品对于肇事者是一件毫无成本的事情,需要面对的可能是民事赔偿,甚至是刑事责任。
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些展品受损,与展览主办方缺乏安全防范不无关系。然而,展品遭到人为损害的原因还是以主观过失与故意破坏为主。
纵观展品遭毁的报道,大多数是对民众素质的声讨以及对博物馆自身管理的反思,却鲜少从事故责任分配给予公众以宣传,造成公众对破坏展品所造成的责任后果十分陌生,使公众产生“破坏展品不需负责”的侥幸心理。
减少展品受损,不应该只寄希望于民众的个人素质,也不应当把责任全部施压给博物馆及展览主办方,而是应该从法律上、制度上予以约束,让公众意识到所需承担的责任,从而形成文明参展的氛围。
来源丨凤网综合整理新闻晨报、上观新闻、新闻坊、看看新闻、弘博网、澎湃新闻、@上海玻璃博物馆、@广东省博物馆、凤网此前报道、网友等
编辑丨艾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