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正式实施!事关乘坐地铁,七类行为被禁止!

2020-04-03 阅读数 45510

从4月1日开始,由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明确禁止7类影响运营安全行为。包括地铁内饮食、手机外放均被纳入禁止范围。长沙地铁是否也存在被禁止的行为,记者也登上地铁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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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八点,记者在地铁1号线马厂站登上了地铁,此时站点内乘客并不多。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乘客手上都拎着早餐,其中有包点、面包,甚至还有米粉,不过大部分都是打包的,并没有人在站内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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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列车内部后,拎着早餐的市民也很自觉,未发现在车厢内吃东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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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乘客的七类禁止行为中,手机外放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在地铁1号线的车厢中,大部分使用手机的市民都佩戴了耳机。不过记者仍然发现有市民在使用手机外放功能看短视频,即使是车厢内的广播声都压不住手机的声音。记者提醒后,这位市民也停止了手机外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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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地铁这些行为将不允许

这10类行为,坚决禁止!

1.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2.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3.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4.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5.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6.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席;

7.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8.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9.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10.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这7类行为,严格约束!

1.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2.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3.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4.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5.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6.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7.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来源:都市1时间


  长沙 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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