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卵代孕、性别选择…不孕焦虑催生辅助生殖乱象

2019-01-04 阅读数 136118

不孕不育 生殖医疗技术 医疗领域乱象丛生

婴儿。(资料图片)中新社记者韦亮摄

越来越多医院开设不孕不育咨询门诊,每天问诊者络绎不绝,这是半月谈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的场景。近年来,受社会情绪、环境污染等因素影响,社会不孕不育人群呈增加趋势。不少人求子心切,将生育希望寄托于辅助生殖医疗技术。巨大的需求及由此催生的巨额商业利益,导致一些地方辅助生殖医疗领域“鱼龙混杂”,乱象丛生。 

辅助生殖市场爆发式增长 

“我们目前能做第三代试管婴儿,每年辅助生殖业务是3000多例,是医院收入大户。做试管婴儿的夫妇,年纪最大的有60多岁。”一位三级甲等医院主持辅助生殖业务的主任医师告诉半月谈记者,近些年,随着二孩政策放开,70后、80后人群生育二孩的需求增加。加之生育能力失常的人越来越多,辅助生殖“需求侧”人群越来越庞大。一些技术水平高的医院,相关业务供不应求。 

一家综合医院生殖中心的医生说:“我们2006年以后才开展试管婴儿技术应用。目前做试管婴儿的夫妇,很多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每天忙得不可开交。” 

中南大学生殖与干细胞工程研究所肖红梅教授说,目前,部分不孕不育夫妇存在一种“生殖焦虑”情绪——自然怀孕屡屡失败,迫切希望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孕育下一代。 

33岁的苏秦(化名)前三次做试管婴儿都失败了,虽然每次要花好几万元,但她仍坚持“屡败屡试”,坚决不肯放弃。“我从28岁开始尝试做试管婴儿,今年已经是第四次做试管婴儿了。从第一代试管婴儿技术做到了现在的第三代,可以说辅助生殖是我的全部希望,我愿意为此付出高昂代价。” 

人类干细胞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卢光琇介绍,受环境污染、过早婚前性行为、性传播疾病感染、人流药流次数增加、工作压力大、生育年龄延迟等因素影响,不孕不育发病率呈现一定上升趋势。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辅助生殖医疗机构急剧增加,很多机构业务量很大。半月谈记者从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了解到,30多年来,这家医院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出生的婴儿累计超过13万个。

商业冲动刺激,“黑市”风险频发 

“正规医院操作,专业试管服务,泰国三代PGD(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筛选优质健康胚胎,供卵、代孕、男孩、女孩自由选择!”这是半月谈记者在网站上输入“供卵代孕”,得到的数千条信息中的一条。 

“泰国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助您怀孕,不受怀胎之苦,代孕为您解忧。”记者了解到,眼下这类供卵、代孕小广告已经贴进了高校。在湖南一家医院大门附近,连超市外都贴着这种广告。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巨大的需求及由此催生的巨额商业利益,导致辅助生殖医疗领域“鱼龙混杂”,存在供卵、代孕“黑市”及滥用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等问题。 

记者联系到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和代孕手段生育“二孩”的石先生。他说:“我们通过中介联系了做试管婴儿的医院和代孕女性,做试管婴儿花了6万元,给了代孕的20万,现在孩子已经降生。” 

肖红梅说,一些卵巢功能衰竭、高龄女性需要接受供卵治疗,而公立医院生殖中心对供卵治疗的积极性不高。于是,一些患者出高价走非法途径治疗,已经催生出包括体检、取卵、代孕在内的“一条龙”黑色产业链。 

一家大医院辅助生殖医学科医生说,各种地下黑诊所从事非法生殖辅助交易,主要靠各种渠道发布小广告。“我们医院卫生间门后经常贴满、涂满这类广告。我们清除一批又会马上重新出现一批,根本清不完。” 

“有人依靠试管婴儿技术和代孕手段,一口气生好几个小孩;还有女学生通过黑中介卖卵子,结果因为取卵操作不当,导致卵巢翻转最终切除卵巢。”一位医生说。 

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是在孕前阻断遗传病传递的有效辅助生殖技术,包括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筛查。适应症为染色体疾病、线粒体疾病、女方生育高龄、复发性流产等。有专家告诉半月谈记者,包括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在内,一些辅助生殖技术正在被滥用。 

肖红梅透露,在利益导向下,一些医疗机构为35岁以下没有遗传学疾病的夫妇开展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还有人听说利用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可以筛选性别,点名做第三代试管婴儿,做一次费用在五六万元。 

还有专家介绍,当下一些辅助生殖遗传医疗机构甚至建立了胚胎库,一些无主胚胎被用作“前沿研究”。相关技术一旦被滥用,伦理和社会风险不可估量。 

加强监管,管住“不守规矩的机构” 

专家指出,生殖与遗传领域的前沿研究涉及科学、伦理、安全等,充满未知风险,必须在合法、合乎伦理的范围内,谨慎开展技术应用,绝不能唯利是图。北京协和医学院教授张宏冰建议,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对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的监管,特别是要严格掌握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和筛查的适应症。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小露介绍,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2003年原卫生部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也明确规定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代孕技术。 

半月谈记者查询还发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对医疗机构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对此一些受访专家说,目前这类制度“管得住守规矩的,管不住不守规矩的”,相关处罚很难震慑违法分子。由于从事供卵、代孕等辅助生殖“黑市交易”有暴利,一些干这行的人屡罚屡犯,胆子越搞越大。还有人凭借过硬“关系”,有“风吹草动”能“未卜先知”,遇事能“化险为夷”…… 

受访医界和法律人士建议,当前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对辅助生殖技术研究和应用规范管理。各界建议,细化和完善管理制度,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建立监督和制衡机制,切实提高打击违法、违规生殖辅助的力度。要明确监管、打击的部门主体责任,只有卫生、市场监督、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舆论监督等形成联动,严厉打击辅助生殖“黑市”,才能促进生殖辅助医疗市场健康发展。(文/帅才 苏晓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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