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戏精上身”报假警 民警“柯南附体”查真相

2018-01-31 阅读数 313898

报假警

Photo by James Sutton on Unsplash

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实习生 李楚姿

濒临春节,各大单位都进入了疯狂加班的模式。尤其对于保障社会秩序的公安部门而言,每逢年底事儿倍多,总有操不完的心——打架闹事,得管;违法犯罪,得查。可费尽心思查到底,又会发现,总有一些人喜欢“戏精上身”报假警,妄想制造假象来蒙蔽众人。

1月25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怀化市公安局了解到,2017年,该局在全市范围内110接警共1234977次,其中,无效接警836222起,占警情总量的59.61%,而虚假类警情占12432起。

然而,报假警的都是些什么人,她们又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呢?今天,咱们就来讲一个离奇的接警故事……

案件回顾

妻子哭着求助:“我被抢劫了”

“老公,我取了10000元钱借闺密解困,过段时间就还。”2017年9月14日,身处武汉谈生意,刘国文(化名)接到妻子张琪(化名)的电话,没多问什么,同意了。

可前一秒刚点头,后一秒张琪的电话又来了!这一次,还带着哭腔,把张国文吓坏了——“我在回家的路上被3个人抢(劫)了,取的钱也全没了”。

得知妻子被抢,刘国文次日一大早就坐高铁赶回了怀化市,并和张琪一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当然,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怀化市公安局民警罗明媚历历在目。2017年9月15日,张国文和张琪夫妻前来报警,丈夫心急如焚,强烈恳求民警“将犯人绳之以法”,可妻子焦虑不已,多次劝导丈夫“息事宁人”。

“哪有人丢了10000元钱不着急?”罗明媚说,当时她就对张琪起了疑心,“很可能钱不是被人抢了!”

按常规程序,张琪交代了事发当晚遭遇抢劫的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民警迅速调取监控,很快,找到了三名“蒙面人”围堵张琪抢包的视频。随后,怀化市警方根据犯罪嫌疑人抢劫后的逃离方向分别调取了相关街道社区的监控录像,最终获取了三名“蒙面人”的样貌。奇怪的是,“蒙面抢劫者”都是女性。

9月17日,三名“蒙面人”被抓到公安局,民警请张琪前来指认。殊不知,她微微扫了一眼,立即回答:“不是,抢劫我的都是男人!”

为防止抓错人,民警多次将“蒙面人”与视频中的身影进行对比,可怎么看都是无误。反复指认,张琪却依旧否认,可“蒙面人”扛不住了——“我们是参与了抢劫,但我们只是帮忙,并没有拿钱!”

到底怎么回事?罗明媚说,警方最终在三名“蒙面人”的微信朋友圈里找到了答案——原来,三名参与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张琪的闺密,她们还一起在朋友圈发过同一张合影。

真相逐渐浮现,这下张琪说了实话。她告诉民警,之所以“自导自演”这样一出戏,全因为自己看中了一个奢侈品牌的包,10000元钱也已经买包花完了。她既怕丈夫骂她败家,又想扮演弱者博取在外经商的丈夫的关爱,于是,“戏精上身”,想到这样一个坏主意。

最终,怀化市警方对张琪作出了治安拘留6日并处500元罚金的行政处罚。

故事连线

把自己掐出瘀痕,妻子报警称遭劫

妻子“自导自演”的故事,可不止“上演”在怀化市。1月26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常德市汉寿县公安局了解到,同年3月,该局也接到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妻子泪眼婆娑称遭劫,而“劫匪”却是自己!

2017年3月23日,汉寿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起短信报警:“有人持刀入室抢劫,还欲意强奸!”

110处警大队民警李勋立即回复当事人:“你住哪,看到请联系我,我们立刻出警过来”。

迅速赶往案发现场,李勋见到了报警人李慧文(化名)。当时,她一头乱发,手臂上还有好几处紫红色的瘀伤。

在接受讯问时,李慧文眼角带有明显泪痕,浑身不停颤抖,并称下午15时左右,因家里的房门未锁,突然冲进来两名拿刀的陌生男子,之后抢走了价值30000元的财物,并强奸了自己。

惊慌的状态假不了,可李慧文在描述犯罪嫌疑人时,却自相矛盾——“一会儿说个子比较高,一会儿又说大约160cm。”李勋说,他们调取了周边所有的监控录像,却始终找不到嫌疑人。而李慧文住处附近的监控显示,除了她自己开过门,房门一直无人进出。

难道有人藏匿嫌犯?李勋收集了案发现场的衣物,在DNA鉴定中心做了对比,这才揭晓答案:衣物上残留的汗渍,DNA信息都显示是李慧文本人。

在铁证面前,李慧文不得不说实话。原来,她上演一出“被劫案”是为了感动常年在外赌博的丈夫,“身上的淤青都是她掐出来的,她以为受伤了,丈夫就不会出门了。”

可结果,丈夫觉得挺丢人,更不愿意回家了。而李慧文因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拘留3日。

李勋告诉记者,2017年3月,该局110指挥中心做了一项统计,一个月内,他们共接警3928起,其中,虚假、骚扰类无效接警有2761起,占警情总量70.29%。

为你普法

看完上面的两个故事,可不止一笑而过那么简单。今年1月,扬州市110指挥中心发布的一项数据引发网友热议。对比2015年和2016年,该中心接警总量急速攀升,非紧急警务报警比例同比增长50%,占用了大量警务资源。一时间,“如何为110接警减负”成了大众关注的话题。

当然,要减负首先得了解报假警的法律风险——在这里,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特别邀请了三名权威专家,从不同领域为你普法。

民警:女性报警多“因情作秀”

罗明媚(怀化市公安局民警)

“每年上万起虚假类警情中,都会呈现男女特点。”罗明媚告诉记者,男性报假警多出现于酗酒后调侃,生活、工作不顺后恶意骚扰,或是情感受挫,为寻求刺激,满足精神上的空虚;而女性报假警,除了同样寻求精神刺激外,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吸引伴侣、配偶的注意,或是想满足一些物质上的需求。

罗明媚提醒广大女性,在面临任何感情问题时,应时刻保持冷静,不应冲动行事,免得害人害己。

律师:虚假报警,你可能有牢狱之灾

张帅(湖南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不能随便报警是常识,可到底有哪些法律风险却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张帅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虚假报警、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给予以下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帅解释,上文中的两名妻子,因报假警影响范围较小,未耗费过多警力,因此只是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给予罚款和治安拘留的处罚。然而,一旦报警人故意夸大虚假案情,如“飞机、电影演有炸弹”、“某地发现通缉犯、恐怖分子”或一段时间内,以各种理由报假警次数达数十次,则会被处以刑事拘留。

社会学家:给110接警增负,须立法严惩

张楚文(湖南省社会学研究协会秘书长)

“警察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承载着很多社会功能,不应肆意浪费。”张楚文表示,报假警会消耗公共应急救援资源,造成警力巨大浪费,从而延误真正需要民警到场的各类刑事治安警情的处置。所以,不能以一己之私,随便动用公共资源,也不能在任何情况下恣意妄为地报假警。

那么,该如何改变虚假类案情频出的现状?张楚文认为,一方面,需要公安机关加大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让市民们知道报假警的利害关系,把群众法制意识提高,报假警的现象就会销声匿迹;另一方面,亟须通过立法的手段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报假警行为的处罚力度,使恶意骚扰110的行为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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