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执中打了丈夫两耳光 铁了心要离婚的妻子被拘留三天

2017-08-07 阅读数 310614

夫妻争执 行政拘留 

宁海霞(化名)因打丈夫两个耳光收到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女方“赴汤蹈火要离婚”;男方“追求十年不甘心”——

打丈夫两耳光,她被拘留三天

律师:当地公安机关的处罚“值得商榷”

文、图: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 谭里和

妻子在气头上打了丈夫两耳光,结果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这种事你听过吗?

7月14日,衡阳市某县女子宁海霞(化名)因离婚不成,和丈夫发生争执时,便甩了丈夫两耳光。7月24日,宁海霞被该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三日。

近日,宁海霞向今日女报/凤网投诉,认为此处罚过重,存在不当之处。为此,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寻求事件真相。

女方:赴汤蹈火,也要离婚

“不管你对我怎么样,做了什么,我都不会计较,唯独接受不了你绝情且无故的离婚。这完全毁了我人生的希望,我怎能饶恕你?”

“你无情休怪我无义,你一双眼睛我是要定了!”

……

衡阳某县女子宁海霞自去年12月1日向该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后,就不断接到丈夫陈旭东(化名)发来的以上这些带有恐吓、威胁的信息。

“最开始看到他发来的信息,我确实是很恐惧的,但是收得多了,我也就习惯了。如果真有这一天,也算是我的命。”8月4日上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宁海霞时,已远赴深圳打工的她语气淡定。宁海霞告诉记者,对于丈夫陈旭东发来的这些威胁信息,她已收集起来并向深圳警方做了备案。同时,宁海霞向记者强调:“就算赴汤蹈火,我也要离婚!”

宁海霞说,她和陈旭东的结合,是她“人生中犯下的最大错误”。

1988年出生的宁海霞比陈旭东小三岁,两人的家相距不到一公里,但宁海霞称:“我们一直不熟悉。”直到2015年12月,经中间人介绍,他们才确定恋爱关系。2016年6月15日,两人登记结婚。

“从认识到结婚,我们相处的时间非常短,可以说彼此完全不了解。”宁海霞说,“我当时已经28岁,在农村算大龄剩女。在外面打工这么久,觉得婚姻也就是那么一回事,找个对自己好的人,嫁了算了。”

宁海霞说,最开始和陈旭东接触,发现陈旭东对自己还是很上心的。不过结婚后,宁海霞就发现情况不对了。“他以赌为业,沉迷其中。有一天晚上,我在家看新闻,他出门不到一个小时,回来后说输了7万多元。我多次规劝,他无数次写下保证书,却完全不起作用。他甚至因赌博被拘留过。”

“我觉得我们‘三观’完全不合,经过慎重思考后,我提出了离婚。”宁海霞告诉记者,这段婚姻,她错了一时,但不能错一世,“如果他愿意好聚好散,我愿意把彩礼以及结婚首饰全部退还。”

夫妻争执 行政拘留

陈旭东(化名)花12万元钱买了一颗1.52克拉的钻戒,宁海霞(化名)称愿意把彩礼以及结婚首饰全部退还。

夫妻争执 行政拘留

陈旭东写下承诺书。

男方:追了十年,离婚不甘

8月5日下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上了陈旭东。没聊几句,他就给记者发来了3年前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播出的一期节目,当期节目的名字叫《被泼硫酸的女人》,讲的是一美丽女孩被前男友泼硫酸,面容尽毁、双目失明的悲剧。

陈旭东嚷嚷道:“你帮我转给她,如果要离婚,她就是下一个。”

对于宁海霞所说收到的那些威胁恐吓信息,陈旭东坦然承认,但反复强调,“一切都是她的绝情逼的”。

陈旭东说,早在2007年,他第一次见到宁海霞的时候,就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她。“虽然无数次表白被拒绝,但从来没有放弃对她的追求。”

为了追到宁海霞,陈旭东说他的付出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

“2014年,我准备在老家建房,地都和别人换好了,但听说她更倾向于在衡阳市买房,我立马去衡阳市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商品房。”陈旭东表示,之所以这么做,完全就是为了给接下来追求宁海霞做准备。“我们结婚不到3个月,去办房产证的时候,我就在房产证上写了她的名字。”

2015年年底,陈旭东准备托人去说媒,为了体面一点见到宁海霞,陈旭东贷款买了一台价值50万元的路虎。提车四天后,陈旭东带着媒人来到了宁海霞家里提亲,且成功了。

陈旭东承认,在和宁海霞确定关系之前,他确实长期赌博,但追到宁海霞后,他已经收敛很多,“我就是想好好努力,和她好好生活”。

2016年5月,陈旭东花12万元买了一颗1.52克拉的钻戒给宁海霞。不久,两人登记结婚。但结婚后,两人摩擦不断。“一点小事情,她都能扯到离婚。”陈旭东说。

2016年12月1日,在得知宁海霞真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后,为了表示自己已然悔过,陈旭东甚至向村里人写下承诺书,打印了100份,送到了100户村民家中。承诺书里,陈旭东承认自己“任性、大意、赌钱,没有给对方安全感和幸福感”,请全村人见证自己“痛改前非的决心”。

2016年12月27日,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有重归于好的可能”,驳回了宁海霞的离婚诉讼请求。

不过,此时的宁海霞离婚决心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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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东收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警方:打两耳光,拘留三日

今年7月13日,宁海霞从深圳回到衡阳老家,准备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7月14日一早,宁海霞搭乘其父亲的摩托车去法院起诉途中,被陈旭东驾驶路虎车数次逼停。在路边,陈旭东央求宁海霞放弃起诉离婚被拒绝后,两人发生了争执和拉扯。气急之下,宁海霞打了陈旭东两个耳光,陈旭东没有还手。

宁海霞的父亲见两人僵持,便打电话报了警。当地井头镇派出所民警把两人带回调解。宁海霞说:“陈旭东喊人盯梢,我感觉不安全,最后借口上厕所,翻墙离开了派出所。”

事后,陈旭东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当天看她毅然决然地要离婚,我真的想剁了她。”

见妻子如此绝情,一直怀疑是岳父从中作梗的陈旭东,把气撒在了岳父身上。从派出所出来后,他打了岳父一耳光。当天下午和次日,陈旭东再次和岳父以及妻弟发生肢体冲突。

“我们觉得他太无法无天了,于是我们拿着弟弟的法医鉴定(轻微伤)以及我父亲的伤情报告请求派出所立案。”宁海霞说,最后,在当地公安局法制办的介入下,井头镇派出所立了案。“民警告诉我:‘你老公虽然打了你家里人,但是你也打了他两个耳光,如果要拘留,你们就一起拘留。’我回答,只要你们觉得这样处理公平公正,我愿意接受处罚。”宁海霞说。

7月24日,井头镇派出所通知宁海霞前往该县公安局录口供,并向宁海霞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在宁海霞出示的《衡阳市某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记者看到:“2017年07月14日06时许,宁某某因婚姻纠纷……与其丈夫陈某某发生争执。后宁某某打了陈某某两个耳光。以上事实有本人供述,受害者陈述,疾病诊断证明等证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现决定对宁某某行政拘留三日。”不过宁海霞说,直到现在,她都没有看到过陈旭东的“法医鉴定”。

同一天,陈旭东则因“到岳父家找麻烦,用拳头致其左眼受伤,行政拘留五日”。

打丈夫两耳光便被拘留3天是否合适?8月4日下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向该县公安局提出采访要求,截止8月7日17时记者发稿时,仍没有得到回应。

律师:处罚偏重,值得商榷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远泽认为,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情节较轻,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但同时该法第五条也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在选择处罚种类的时候应当考虑一个行政法的“比例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拘留作为一种最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限制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能滥用。曹远泽认为,本案属于家庭婚姻纠纷引发,女方气头上打男方两个耳光,按理来讲,情节是相当轻微的,况且此案例中,男方有重大过错,女方同时也还是受害者。当地公安机关贸然对女方“依法”拘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可能激化矛盾。

曹远泽表示,至于男方被拘留五日,从公安对其《行政处罚书》中可以看到,是因其(陈旭东)“上岳父家找麻烦,而且把岳父左眼打伤”所致,“我认为这个处罚恰当”。

曹远泽认为,无论从化解矛盾的角度,还是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秩序稳定的角度,公安机关作出这种处罚决定都值得商榷。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则表示,“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的律师,我是第一次看到类似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李健认为,结合当事人冲突动机、情节手段、损害后果、社会危害等多个因素进行评判,“这个处罚还是偏重”。夫妻感情产生的纠纷和社会治安事件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执法者应当正确合理的行使执法量刑权。这样对化解群众矛盾也是有裨益的。李健表示,此案中男方被行政拘留五日,表面上比女方处理的还重,但实则不然,从两人的《行政处罚书》中可以看出,后果程度是完全不一样的。再则,妻子打老公和丈夫打岳父,根据传统伦理道德评判,其社会影响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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