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美人窝文化公园主题雕塑设计方案
二、项目概况:
美人窝文化公园位于桃江县城芙蓉东路、獭溪路、谷山路、桃花江大道的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约1000亩,其中山体占地面积约100亩。雕塑拟选址于公园中央、美人窝桥西南侧(详见公园规划图)。
三、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国内雕塑家、全国高校雕塑及艺术相关专业师生、雕塑设计公司、艺术创作团体及个人征集方案;也诚挚欢迎海内外具有雕塑创作能力的艺术工作者和团队踊跃报名参与。
四、征集主题及设计原则:
雕塑要作为城市标志和象征的载体,体现桃江美人文化,既全面反映桃江古今文化风貌和独特的资源优势,又能彰显桃江独特的形象品牌,展现桃江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和桃江人民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成为全社会认识桃江、了解桃江、向往桃江的形象感召。应遵循以下要求和原则:
1、雕塑应以桃江美人为立意,可任意采用抽象、写实、写意等创作手法,突出表现桃江美人文化、“桃花江是美人窝”的社会认知。雕塑应考虑内部垂直交通与顶部观光需求,同时观光区域设置不得影响雕塑整体美观。雕塑不低于36M,可根据功能、环境、视觉感受适度调整,且应考虑安全要素。
2、雕塑主题立意应体现本地区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特色,从深层次挖掘桃江历史底蕴、文化传承和城市特色,以着力表现桃江特有的城市文化特色为主旨。
3、环境协调性原则:综合考虑雕塑所处整个地域大环境氛围及当地自然景观和周边环境的特点,处理好雕塑与场所的节奏序列关系,从多角度、多方位全面考虑雕塑所呈现的不同感官体验,在进行雕塑附属景观环境设计时,还应强调景观环境的立意与雕塑主题的关联性,以凸显雕塑所在公共区域精神与视觉上的性格指向。
4、可识别性原则:雕塑应创意独特、直击主题,具有鲜明的可识别性,突出标志性效果和强视觉冲击力,强调作为代表城市形象的主题雕塑所应具有的形式感和图案性效果,考虑雕塑从立体形态母题转化为平面城市徽章的可行性。
5、功能性原则:注重人与雕塑的互动关系,可考虑雕塑除审美功能以外的其他使用功能的介入,增加互动的乐趣。
6、通俗性原则:注意雕塑语言的通俗性,强调雕塑表现形式的雅俗共赏,具体表现手法上,应以彻底的开放精神从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大众视角,去考虑城市主题雕塑的公共艺术属性所应具有的可及性与参与性。
7、创新性原则:鼓励新材料、新形式的使用,力求把新思想、新形式、新材料运用于本次城市主题雕塑设计中,以强化雕塑所能够辐射的,代表整个城市未来所应具有的活力特征和时代美感。
8、落地性原则:设计方案必须能够经济实用地形成标志性建筑,总造价应控制在1亿元以内。
五、征集要求
1、设计内容:
形式、材质、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能向大众展示整体雕塑形象即可。
2、成果提交要求:
①参选作品均应包括模型小样、创意说明和图纸设计三部分;
②模型小样比例不低于1:100,材质不限。创意说明应明确方案名称、设计构思、色彩、材质、规格、造价估算等要素。图纸设计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三维效果表现图(表达形式不限);
③参选作者需提交A3规格彩图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3、参选费用自理。
六、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届时将邀请专家组成征集评审委员会,从所有参评作品中,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各3名,入围奖3名。
2、一等奖作品奖励3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作品奖励20万元人民币,三等奖作品奖励10万元人民币,入围奖作品奖励3万元,未获奖作品不予奖励。
3、获奖方案一旦选用如需深化设计,我方将与设计者另行协商。
4、说明:
①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②获奖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税款;
③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网站公布。
七、报名、投稿时间及地址
1、报名方式:
本次方案征集采用报名函的方式进行报名,有意参与方案征集者,请在2017年3月10日前发送报名函由我方确认报名。
报名函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
2、投稿截止时间:
2017年4月20日。
3、报名与投稿的时间确认:
可通过邮寄、电子邮箱或现场送达的方式,我方将以报名确认函的形式确认报名单位及个人。邮件方式按收件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达按送达时间为准;电子邮箱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但确信能在投稿截止日前提交作品的应征者,可在提前函告我公司同意后投稿。)
4、直接送达地址:
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邮寄地址:
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应征美人窝文化公园中心主题雕塑设计稿件”字样),邮编:413400。
6、电子信箱:
532325195@qq.com
7、投稿报名函和设计方案投稿应提交资料:
①个人(多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应指定一人作为联系人)需提交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身份证、技术职称等复印件;
②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复印件.
8、咨询电话
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737-8788802 13874308657
今日女报/凤网 0731-82333687
八、知识产权及注意事项
1、应征者提交作品时须提供真实的个人相关资料。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不能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未采用的作品在征集结果公布后1个月以内领取,期满后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5、获奖作品版权归征集者所有。
6、设计作品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7、无效作品认定,以下征集方案被视为无效;①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②设计成果严重违反征集任务书要求,或严重不符合此次雕塑要求的;③设计作品已发表过或抄袭其他类似方案或雷同的;④逾期未送到的方案。
8、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