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绕”的婚姻 假冒借用他人身份证引发离婚纠纷

2015-04-02 阅读数 425058

文、图: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李诗韵 通讯员 文长青

李云的奇葩经历,在律师们看来,却是一件“见怪不怪的事”。李云的代理律师文长青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就受理了6起类似的因为假冒、借用他人身份证而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他更表示,此种情况在农村“尤为多见”。

3月26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来到了永州市东安县,试图了解李云婚姻的真相,也希望能够帮助她摆脱枷锁。但我们更想知道,和李云一样遭遇离婚困局的人们如何才能突围;亦或是,如何才能避免出现更多的“李云”?

离婚纠纷 史上最绕的婚姻

虽然有着从民政局领取的结婚证,但李云面临着的是结婚证都证明不了的婚姻与民政局都处理不了的离婚。

■离不了的婚

丈夫外面的女人反说她是“小三”

2014年2月的一个晚上,睡梦中的李云突然被一个电话惊醒,而一个女人气急败坏的声音更是让她睡意全无。

“知趣点离开!你不要破坏我们的感情!”听着对方的控诉,尽管错愕,但李云却想起近两个月以来,丈夫周方(化名)每晚都偷偷躲在厕所里打电话的事。

自己这是遇到“小三逼宫”了吗?

反应过来的李云火冒三丈,立刻反唇相讥,但对方的一句话却让她突然懵了——“你真傻!到现在你都不知道,其实你才是真正的‘小三’!周方他根本就没有和你结过婚!”

挂了电话,李云翻出了压在箱底的结婚证。证件上,自己和丈夫的大红照片端端正正的贴着。她又仔细看了看照片上丈夫的脸——明明是自己的枕边人,没有错。

其实在接到这个电话之前,李云正在纠结要不要跟丈夫离婚。

2004年,李云和丈夫周方相识于广东东莞。恋爱两年后,两人于2006年回到永州市东安县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填表、注册、拍照……所有夫妻在民政局大厅需要经历的流程,李云和周方一样都没有落下。考虑到周方的父母都已经去逝,李云便让娘家人操办了婚宴。自此后,夫妻俩便在东安县安了家。

本来,两人的小日子过得还不错,直到2013年年初,李云怀上了第三个孩子。

“我出去打工赚钱吧。”已经有了一儿一女,如今又要迎来新生命,面对生活的压力,李云同意了丈夫的决定。于是,周方外出打工,李云则在娘家养胎。

但丈夫这一出去,回家的日子却越来越少,即便偶尔回来,也会半夜起来“上厕所”,有时候在厕所一待就是几个小时。

“我知道他肯定是在外面有了女人,但为了孩子,我不想离婚。”丈夫无情,李云却还幻想着维系婚姻。但厕所的隔音效果并不好,李云听着丈夫对别人说甜言蜜语,实在忍不住的她便开口询问。最初,周方还说是李云想得太多,但之后便干脆承认了:“我是变心了,你拿我怎样?”

气急败坏之下,周方还动手打了已经怀孕8个月的李云,之后便甩门而出,再也没回过家。他只给李云留了一句话:“你把孩子生下来,我养。”

伤心的李云想到了离婚,但这个女人的电话,却让她又开始纠结一个问题:到底谁才是“小三”?

“领了证、办了酒、生了娃,他却不是我丈夫”

但很快李云就发现,她需要纠结的还远不止于此。

2014年3月,李云拿着结婚证来到东安县民政局,想要了解具体的离婚程序,可当工作人员输入“周方”的相关信息后,让李云吃惊的事情出现了——电脑上清楚地显示,1980年出生的周方,他的合法妻子是出生于1981年的李婉花(化名)。

既然周方的妻子是“李婉花”,那李云又算什么身份?如果李云和李婉花都是周方的妻子,那周方岂不是重婚?谁都知道重婚犯法,那民政局又怎么会让周方同时和两个女人都领取结婚证?

面对李云的质疑,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一时也无法解释,只能告诉她,让她联系周方本人到场,不然离不了婚。

拨通周方的电话,李云有一大堆问题想要问他。但周方却只回答了一句:“我们又没结婚,不用对你负责!”

领了证、办了酒、养育了三个孩子,如今丈夫却理直气壮地说他不用负责,还说没结过婚?越听越不对劲,李云决定前往周方的老家永州道县寻找答案。

经过一番打听,李云发现了一个让她更加不知所措的真相:跟自己一起生活了数年的男人其实真名叫周其(化名),“周方”是他弟弟的名字!

对于哥哥冒用自己的姓名和李云结婚一事,周方本人却并不知情。所以,当周方看到李云和那张写有自己名字的结婚证时,他同样大惊失色。

原来,周方的哥哥周其很小就外出务工,身份证丢失后,他便冒用弟弟周方的身份信息办了一张假身份证。所以,即便是多年好友,也都以为周其就叫“周方”,至于后来才认识他的李云就更加无从辨别了。

 

离婚纠纷 史上最绕的婚姻

周其就是用这张假的一代身份证与李云在东安县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想离婚,却遭遇“无解的”困局

自己从头到尾都不曾是周其的合法妻子,周其如今也在外有了新欢,对方更以正牌女友的身份理直气壮的称呼自己为“第三者”——深感被骗的李云决心等生完孩子就去找周其离婚。

没想到,就在小儿子出生后不久,周其就主动来李云的娘家接走了儿子,并声称:“不给我钱就不离婚!”

李云说,此前的一儿一女从未让周其承担过抚养费用,但考虑到小儿子的成长,加之自己的经济能力也确实有限,她便同意在离婚后让周其抚养小儿子。

“但只要我提到离婚的话题,他就转头走人。反正他的意思是,要离婚就先给钱。”无奈之下,李云只好请了代理律师,想要起诉周其骗婚以及周方重婚。

经过半年时间的沟通调解,周其最终答应离婚。

今年2月26日,东安县民政局的大厅里便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

一开始,周其和李云走进民政局大厅,各自出示身份证和结婚证,但因为周其如今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为“周其”,与结婚证上的“周方”不符,工作人员拒绝为其办理离婚手续;

之后,周方走了进来,尝试和李云“离婚”。但工作人员联网查询后,发现周方身份证上的照片与结婚证上的照片不是同一人,离婚再次失败;

最后,周其拿出冒用周方身份的身份证尝试离婚,却因身份证作假,无法信息联网,还是被拒绝办理离婚手续……

挣不脱的枷锁:无法结束,也不能重新开始

李云“离不了婚”的尴尬与艰难,她的代理律师文长青最清楚不过。

“按程序办事的话,李云与有合法结婚证的周方离不了婚,和周其就更不存在‘离婚’一说了。”文长青很同情李云,他认为在这样一段匪夷所思的婚姻里,女性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对周其来说,他在实际上并没有和李云领结婚证,他完全可以随时开始一段新的婚姻;周方和李婉花的结婚证同样也是合法的,他们夫妻二人也不会受到影响;唯有李云,她无法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面因为周方对当年被哥哥冒用身份证与李云结婚的事并不知情,也没有在结婚证上签字,因而不构成重婚罪;另一方面,周其没有使用本人信息与李云结婚,他也不用为不存在的婚姻负法律责任——但不能离婚,却直接导致李云无法再嫁”。

而周其对此却不愿置评。即便面对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他也拒绝对此事进行回应,并称已经与李云签下了《解除非法同居及小孩抚养协议》,就抚养权和费用问题达成了共识。但李云的代理律师文长青却表示,虽然之前双方就抚养权和抚养费确实签过协议,但协议的内容对方尚未做到。

“我现在只想尽快摆脱这段婚姻,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作为一位母亲,李云无暇哀叹,但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她的离婚之路显得格外漫长。此前,文长青律师已代表李云先后四次向道县法院提起上诉,首先起诉周方重婚罪,但道县法院因二人没有同居生活而不构成重婚,拒绝受理;第二次则起诉周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但因《婚姻法》修订后,已经没有所谓的“事实婚姻”一说,所以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第三次向道县法院申请宣告周其、周方以及李云三人的婚姻无效,但法院经审查认为,其不符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里的无效婚姻,这一请求最终被驳回;最后,律师只得以李云孩子的名义起诉周其,判定为抚养费纠纷案,道县法院这才受理。

 

■离不了的婚,怎么破?

“难道,我就真的只能身陷在如此尴尬的婚姻中不得解脱吗?”面对李云的哭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也在近日走访了多个部门,试图帮助李云寻求到一条合适的解决途径。

东安县民政局: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

“民政部门现在确实不能给李云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按规定办事就是‘错上加错’。”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文浩宇告诉记者,周其冒用弟弟的身份信息结婚,具有欺骗性质,但周其与李云来办理结婚手续时用的是第一代身份证,无法联网核实信息,导致假证也能成功登记注册。“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周其的,但号码和名字是周方的,可以认定当时周其用的身份证是假证,应该要为此承担责任。”文浩宇说。

那么,既然李云的结婚证上有周方的名字,为何周方还可以在2012年时和李婉花领结婚证呢?文浩宇解释,2012年,周方领结婚证是在永州道县,而非永州东安县,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但他认为,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在2006年时,婚姻信息还没有联网,导致出现了周方同时和两个女人“结婚”的漏洞。

“不管周方是谁的丈夫,他名下有两项婚姻信息,我们就不能给李云办理离婚手续。不按规定来,民政部门要担责任。”对于李云要如何才能顺利离婚,文浩宇也很无奈,“要么就是周方先和现任妻子李婉花离婚,然后再和李云离婚;要么就只能由法院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

东安县人民法院:建议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

“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手续齐全,到法院是可以立案的。”3月27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丽红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具体到该案,李云却无法直接起诉现在跟她生活的“丈夫”周其,因为在结婚证上,周其都没有名字,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两人不是夫妻关系。

如果李云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案由起诉,吴丽红则表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只有四种情况可宣告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显然,李云的情况不在这四种情况之中,也无法起诉。

不过,吴丽红也同意李云的代理律师文长青目前的观点。该案中,因为周其不是周方本人,在周方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结婚登记,民政部门就为其颁发了结婚证,违反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

“该案中,民政部门在给李云办理结婚证的过程中程序涉嫌违法,也是有瑕疵的,因此建议当事人起诉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吴丽红说。

律师:涉嫌欺诈,可追究周其民事责任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家庭事务部首席律师舒蓉月认为,周其采用隐瞒、欺骗的手段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登记,存在主观过错;行政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询问,存在工作上的疏忽。

长沙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则表示,周其用假身份证和李云登记结婚,已经涉嫌欺诈。且周其使用假身份证欺骗行政机关,扰乱了行政管理秩序,应该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同时,李云亦可提起诉讼,追究周其的民事责任。“但这种利用虚假信息骗婚、骗感情的人,往往很难受到相应的制裁。这是因为存在相关的法律空白,或者即使有相关法律,处罚力度也有限。”李健说。

 

■“李云”并非个案,农村尤为多见

尽管李云的遭遇看起来十分奇葩,但不少律师却表示“见得多了”。

李云的代理律师文长青在两年的时间内,就受理了6例因为假冒、借用他人身份证而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这种情况在农村更是尤为多见”。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家庭事务部首席律师舒蓉月也处理了多起类似案件,“这种情况在以往婚姻信息没有联网时会出现,确实大多数都是历史遗留问题”。舒蓉月认为,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法律赋予民政部门的权力有限,但责任重大。民政部门也已经意识到这一情况,并对《婚姻登记条例》逐步进行修改和完善,但很多问题还需要通过推动立法来解决。

东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文浩宇对此同样深有感触。他说,尽管如今是互联网时代,身份信息能在网上调取,但民政局的登记系统内,身份信息却尚未做到全国联网,所以在两类情况下,民政局工作人员难以辨别身份的真伪:一类是跨省结婚的双方,因为目前网上只能核实省内人员身份;另一类则是双胞胎,或者兄弟姐妹间长得很像。所以,在结婚注册时,双方都要先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避免被骗。

“婚姻非儿戏,如果真的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否则可能会面临身份关系、继承等一系列的纠纷。”——舒蓉月的建议不无道理。随着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的深入,我们发现,因为在登记结婚时“不走寻常路”,从而导致离婚难,甚至酿成悲剧的都大有人在。

新宁:离婚,一等十年

16岁恋爱,17岁怀孕,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她,选择用姐姐的身份证与男友登记,并生下孩子……当初的冲动,让她随后面临了一场长达10年的离婚纠纷,也背负起了沉重的“重婚”罪名。

故事还得追溯到23年前。

“我怀孕了。”1992年3月,邵阳市新宁县的伍桂英刚满17岁。顶着双方家人的责备,伍桂英下决心要跟男友李国辉(化名)结婚。可未到法定年龄,婚怎么结?

伍桂英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她偷偷拿了早年被拐卖的姐姐伍小英的身份证,跟男友登记结婚,并从此以“伍小英”的身份生活。

婚后的甜蜜,让小夫妻很快忘了这个疯狂的举动。儿子出生后,伍桂英便和李国辉一同去了浙江省玉环县务工。

好景不长。2002年,李国辉发现妻子“有些不安分”,两人也为此经常发生争执。日子久了,伍桂英感觉婚姻无法维系,便索性离家出走。找不到妻子的李国辉一怒之下,便将两人的矛盾告知了双方家长。

2003年,还没等离婚,李国辉就在玉环县一名叫冯宝才的男人家里发现了伍桂英。原来,伍桂英已经和冯宝才领证结婚,并于2004年12月生下了一个女儿。

“这个‘绿帽子’戴得太窝囊。”2004年,李国辉主动找到伍桂英,要求她跟自己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伍桂英同意了。

然而,回到新宁县后,他们却因身份真伪问题而“离不了婚”——因为两人的结婚证上是姐姐伍小英的信息,照片却是伍桂英的;伍桂英自己的身份证却又与结婚证上的信息不符……

此后的三年,李国辉与伍桂英频繁往返于玉环县与新宁县之间,想尽办法都解除不了婚姻关系。

“她能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再婚,我却不能。”无奈之下,李国辉于2007年12月将伍桂英和现任丈夫冯宝财以重婚罪告上法庭。

搜集身份信息、找相关证人……又是一个5年,李国辉和伍桂英都在为离婚而奔波。但时间一久,烦了的伍桂英便拒绝再配合。这彻底激怒了李国辉。

“我那么颓废,她却相夫教子,过得那么好。”2012年,身心俱疲的李国辉最终选择带上炸药,来到冯宝财家门口,将伍桂英炸伤——但他自己也免不了牢狱之灾。

2014年,出狱后的李国辉继续为这场复杂的离婚而奔走——在新宁县败诉,他就到玉环县继续上诉。终于,在掌握了一系列证据、联系上更多证人后,玉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桂英在与李国辉有过事实婚姻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行为构成重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第67条等规定,判被告人伍桂英和冯宝财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最终,法院宣告因构成重婚罪,李国辉与伍桂英二人婚姻无效。

 

涟源:选择谎言,女子两场婚姻皆成空

“证件都带齐了吧?”翻了翻包,确认身份证、结婚证都在,永州市东安县的杨连春跟着“丈夫”李泽红,走进了民政局的离婚登记处。

结婚容易离婚难。刚扫描了杨连春的身份证信息,电脑屏幕上就显示出她有两段婚姻记录——2009年,在涟源市与李泽红结婚;2010年,在东安县与刘万高结婚。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重婚者不予办理离婚。这意味着,杨连春的第二段婚姻若合法有效,她就永远都离不了第一段婚。

原来,早在2009年,杨连春在网上认识了娄底涟源市的李泽红。恋爱两个月后,两人闪婚,并在涟源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可由于婚后仍两地分居,杨连春与李泽红在仅仅两个月后便没了当初的热情。加之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生育小孩,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

2010年7月,杨连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第二任丈夫刘万高。因担心自己已婚的事实被揭穿,杨连春回老家重新换了户口本,而以新户口本重新办理的身份证编码也因此有了细微的变化。随后,杨连春用新的身份证与刘万高在东安县民政局又领了一张结婚证。

本以为日子就这么平淡地过去,但不久后,杨连春第一段婚姻中的丈夫李泽红找上了门,要求办理离婚手续,“不离婚我就没办法重新结婚”。

但问题是,尽管杨连春同意与李泽红离婚,可东安县民政局却怎么也不敢给他们离。

在咨询律师后,杨连春才明白,前一段婚姻要结束,就先得终止自己的第二段婚姻。于是,2014年10月,为了成功离婚,杨连春将二婚丈夫刘万高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宣布两人婚姻无效。

好在,李泽红表示不追究杨连春的重婚责任,加之杨连春与刘万高的婚姻也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最终李泽红与杨连春得以和平离婚。

但如今,杨连春却不得不拼命收拾残局,两次婚姻都成空,刘万高更是一肚子怒火:“你跟我结婚时明明说你是未婚的,你这不是骗人吗……”

常德:从天而降的离婚“前科”

常德女子李玲与男友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却意外得知自己有结婚、离婚的“前科”。因与其自述未婚的信息不符,当地民政局表示不予办理。直到后来李玲才知道,这居然都是自己的双胞胎妹妹李丹惹的祸。

原来,李丹与陈姓男子情投意合,准备结婚,却遭到了女方父母的反对。李丹便擅自拿着姐姐李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以李玲的名义与陈姓男子结了婚。

之后,因父母不再反对,李丹又想用自己的身份证与陈姓男子登记结婚,成为真正的合法夫妻。于是,她又悄悄地拿着李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了离婚登记。

气愤不已的李玲将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告上了法庭。3月5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地民政局虽对李丹提交的婚姻登记资料、填写的婚姻登记表格依法审查并履行了法定的注意义务,本身并不存在违法行为,但由于李丹故意隐瞒且冒用李玲的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客观事实,导致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纠正。因此,判决撤销被告某民政局为李玲颁发的《结婚证》和《离婚证》。

 

■律师支招

多管齐下,把好婚姻“登记关”

文颖(长沙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根据相关规定,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一方面,民政部门应当对当事人的结婚实质要件进行审查,即对不具有以下5种情形的才准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另一方面,民政部门还应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在如今民政部门审查的身份证件未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情况下,其对证件、证明材料的审查只是形式,只能通过加强对证件真伪的辨别来避免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等情况的发生,但这也不能完全杜绝错误。

针对这类漏洞,从政策上说,可以由民政部门继续在户口簿上盖结婚章和离婚章,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户口簿婚姻状况一栏信息的真实性与及时性;第二,最好尽快在民政、公安、法院三个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三部门之间也应定期进行交流,同时实现全国婚姻登记信息平台的联网。

但即便这样操作,也还是不能做到完全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因为身份证、户口簿都不排除可以作假的可能性。因此,公民本身也应提高防范意识。一是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日常使用中,不要轻易出借身份证,注意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的保护及回收,在身份证丢失或被冒用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挂失或报案,以防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利用。二是在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要在身份证正面复印内容上方备注“仅供XXX使用”的字样,以免被挪作他用。

■编后

“在农村不少地方,两人摆个酒,生活在一起,再要个娃,这就是板上钉钉的结婚了。没想到,我连正儿巴经的结婚证都领了,‘婚姻’却仍然这么荒唐。但我也觉得,造成今天这个局面,民政、公安等部门是有一定责任的。正因为他们存在的漏洞,才让周其能用假身份证和我登记,也让周方莫名其妙和两个女人都结了婚。”对于这段时间里经历的无奈,李云已经不愿多谈,她只希望能够找到离婚的办法,重新开始生活。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其实,不论是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依法审查婚姻登记材料、搭建全国性的婚姻登记信息平台,把好“登记关”也好,还是公安机关加强对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核发、管控也好,归根结底,还是只有诚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也是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精神所在。

夫妻双方相互信任是家庭稳定幸福的基础。如果从一开始就有谎言,婚姻的稳定性将大打折扣。也只有大家都知法守法、诚实守信,本着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原则,自愿真实的办理结婚手续,离婚更要实事求是、不将错就错,这样,李云的遭遇才不会一再上演。

  离婚纠纷 史上最绕的婚姻 凤网/今日女报 李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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