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检方的指控,丁书苗当庭表示认罪
当庭认罪被特许戴帽受审
昨天早上8时40分左右,提押丁书苗的警车开进二中院北门。在警车后,还跟随着一辆999的急救车,车上坐着几名医护人员。据了解,因为丁书苗患有高血压,所以法院特意安排了救护车和大夫。
车门打开后,车上下来两名法警,将丁书苗搀扶下车。记者注意到,丁书苗并没有穿号服,而是身穿着粉色上衣,黑色裤子。随后,丁书苗自己走进暂看室大门,步履看起来有些沉重。
10点左右,庭审开始。在核实了丁书苗身份后,公诉人开始念起诉书,但是只念到一半,丁书苗面色苍白,站立不稳,于是法官允许丁书苗坐下,并表示有任何不适可以举手示意。庭审进行了20分钟,她向法官示意,称自己头疼,要求把帽子戴上。鉴于丁书苗做过两次开颅手术,头部怕冷,法庭允许她戴上帽子,继续受审。
对于检方的指控,丁书苗当庭表示认罪。
为刘志军“跑官”“捞人”行贿4900万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丁书苗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缓),为其和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获取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
为此,在2008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按刘志军授意,为找人帮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十四年)开脱或减轻罪责,先后花费4400万元。
此外,2008年,为刘志军“跑官”任省委书记,及为让刘志军一名下属接其班,在刘志军授意下,行贿500万元为刘活动。
对于检方指控,丁书苗予以认可,她称为刘志军办事是为了感谢刘志军。“我和刘志军认识10年间,刘帮助我挣了很多钱。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尽力去办,花多少钱我都不吝啬。”
因身体原因,法院为丁书苗准备了救护车
38次行贿扶贫办一主任
案发前,丁书苗曾是扶贫名人,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汶川地震时,她的博宥集团先后捐资1.14亿元;2009年5月,捐资1.5亿元,为中西部地区购买母亲健康快车并进行综合扶贫;2010年的玉树地震和舟曲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她又分别捐款1580万元和2300万元。此外,她还曾为家乡的卫生医疗、扶贫、基础设施捐款数千万。2010年5月,丁书苗以9000万元捐款名列福布斯中国慈善榜第六位。
但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为树立正面形象、逃避有关部门查处,先后38次行贿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涉嫌受贿罪已被公诉),由丁书苗向中心捐款,范增玉安排她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并在有关刊物上刊登她的慈善事迹。
经查询发现,2009年9月,“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表彰大会在北京政协礼堂举行,在长达73人的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名单上,丁书苗位列第一;同年11月18日,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工商联等单位在南宁举办了“全国扶贫协作优势产业推介暨招商引资洽谈会”。丁书苗的博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同列承办单位。此后,丁书苗获得了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的头衔。
对于其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的事实,丁书苗予以认可,但辩称每次都是范增玉主动找她要的。对于“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的指控,丁书苗称自己做慈善是初衷,不是要出名,她不需要让范帮助她提高知名度。被抓之后她才知道被骗了,她给范增玉的钱没用做慈善,都被范增玉拿了。
丁书苗曾为帮刘志军当省委书记花500万皆被骗
非法经营获利20余亿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丁书苗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为其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获取了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
此外,丁书苗还于2007年至2010年间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均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书苗通过获取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1858亿余元。为此,丁书苗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数额共计20余亿元,严重扰乱了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案发后,司法机关对丁书苗的违法所得进行了追缴,丁书苗执掌的博宥集团资产和其个人财产全部被查扣,被扣押、冻结资产数额已达到涉案的30余亿元中介费,足以挽回案件的经济损失。
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丁书苗也予以认可。
在昨天庭审做最后陈述时,丁书苗称她感谢司法机关的公正调查,请求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此案并未当庭判决,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