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15岁少女组团伙卖淫成大姐大 坐火车跨省“接客”

2012-10-26 阅读数 408986

卖淫 少女卖淫

■制图/陈琮元

近日,衡阳市蒸湘区批捕了一个涉嫌组织卖淫团伙。团伙中的9名男女是清一色的“90后”。她们中年纪最小的刚满15岁。

“一见钟情”,男友劝她当三陪

“与很多被暴力手段胁迫被迫卖淫的少女不同,这起案件中的多名女孩子是自愿的。团伙中的男人们是她们的男友兼‘经理’,负责联系客人、依附于她们生活。”办案人员介绍,团伙中威望最高的是一名刚满15岁、名叫阿嫣的小女孩,由于她掌管着整个团伙的客源和资金,其他比她大四五岁的成员都不得不称她一声“姐姐”。

阿嫣,15岁,初二辍学,衡阳人。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捕前,她的前一份职业是衡阳一家酒楼的服务员。

在阿嫣的自述中,2011年8月,她在溜冰场认识了现男友小礼。“我们一见钟情,当天晚上就住在了一起。”阿嫣说,那时两人都没有稳定的收入,小礼社会上的朋友建议阿嫣去做三陪。

“我当时不太想做,但男朋友劝我去。他说打拼几年,为了未来攒点钱也没什么不好,我就同意了。”阿嫣说,小礼还找来社会上的女性朋友做阿嫣的“启蒙老师”,教她如何取悦客人。之后,由这些人联系好客人,定好地方,阿嫣上门交易。

陆续做了几单生意后,阿嫣决定不做了。“那时我虽然赚了一万多元钱,但每做一次‘业务’(卖淫)就要付一半钱给介绍人,不值得。我就想自己组织一批人,自己干。”

跨省接客,坐了一夜火车

通过网上交友、娱乐场所寻觅,阿嫣陆续找到了四五名无所事事的年轻女孩。

“她们每天游手好闲,大都手头很紧,没钱用。我请她们吃喝,收买人心,又以我自己为例,劝她们来我这里做事,她们最后都同意了。”阿嫣说,自己还给她们做了培训。譬如,与客人聊天时,必须假称自己是卫校的学生,显得单纯干净;离开前尽量要到客人联系方式,方便长期联系……女孩们与嫖客肉体交易所得的资金,阿嫣要收一半。截至案发时,阿嫣通过介绍提成和自己接客,一共赚了4万余元。

据了解,这些女孩的主要活动范围在衡阳市区各大酒店。但有时为了能挣到钱,她们会忽视一些潜在的意外风险。

今年8月1日,阿嫣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他说是浙江人,要我帮他找个处女,包来回车费,给3万元服务费。”次日下午,阿嫣带上一名15岁的女孩,两人坐了一整夜火车,从衡阳赶赴浙江诸暨。幸运的是,男子虽然无耻,但不是骗子,最终如约支付了3万元。

但幸运并不常在,有团伙女成员在供述时表示:“总会遇到一些难缠的客人,有时还会挨打。”

■记者龚化通讯员刘敏玲

分析

他们为何走上这条路

案发后,办案人员试图找到部分未成年女孩的监护人,但女孩们一致拒绝提供联系方式,极力避免让家人知道自己目前的处境。

“我父母都在广东,我跟他们说我在酒店打工。求你们不要通知他们,不然我以后都没脸做人了。”一名17岁的女孩在看守所内哭红了眼,她说,她的梦想是赚够开服装店的钱,和现在的男友(团伙成员之一)结婚生子。

不远处的另一间审讯室内,一名18岁男孩满不在乎地问办案人员:“我什么时候能出去?”

值得重视的是:7名参与卖淫的女孩,年龄段在15—20岁间,初中辍学后即开始混迹社会。“大多出身农民工家庭,与家人之间缺乏沟通。”办案人员介绍,这些失足女孩的父母大多在外地打工,对她们起监管作用的是上了年纪的祖父、祖母。但事实上,家庭对这些未成年人的监管基本失效。

  卖淫 少女卖淫 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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