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3名女性社会组织必须成立妇女小组

2011-12-16 阅读数 482331

女委员 妇女小组 换届选举

女委员(资料图)

社会组织中有3名以上女性的,须成立妇女小组。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主席温兰子出席会 议。另悉,广东在今年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使村、社区“两委”女委员的配备率从86.59%上升到100%。今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全省 25370个村、社区100%配备了女委员,女委员比例也大幅提高。

社会组织中女性占四成多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介绍,至2011年9月底,全省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29931个,从业人员41万余人,其中女性近18万人,占43.9%。

“社会组织中有3名以上女性的,要成立妇女小组。”王长胜说,这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社会组织中女性不足3名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社会组织或同行业、同类型的社会组织联合建立妇女小组;社会组织会员单位女性较多,但没有成立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工作的,也应纳入社会组织妇工委的工作。力争在2013年前,各市及省属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都成立社会组织妇工委及妇女小组。

女委员比重提高约11.8%

据了解,广东省村、社区“两委”上一次换届是在2008年。村委会中女性比例是偏低的,其中女性选民比例为47%,女性分别占村委会、居委会成员总数的17.56%和49.35%,女性分别占村民代表、居民代表总数的15.8%和40.3%。

通过今年的换届选举,全省25370个村、社区本届“两委”100%配备了女委员。女委员比例大幅提高。全省共选举产生村、社区“两委”女委员42490人,占“两委”委员总数的29.3%,比上届提高约11.8%。

  女委员 妇女小组 换届选举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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