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市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超广东居全国之首

2011-04-11 阅读数 354464

最低工资标准

去年,全国有30个省、直辖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大部分的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有些甚至达到25%以上。今年刚开年,各城市继续增加最低工资:上海 4月1日起从每月1120元调整到每月1280元,幅度超过14%;北京1月1日起,每小时工资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广州从3 月1日开始,标准由每月1100元增至每月1300元,提高18.2%。江苏省一类地区2月1日起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上调幅度达18.75%。 其中北京、上海两地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保金和住房公积金。

4月1日,继江苏、山东、吉林等省后,浙江省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去年分别为1100元、 980元、900元和800元的4档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为1310元、1160元、1060元和950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为 10.7元、9.5元、8.6元、7.7元每小时四档。

今年第一季度刚过,全国就有12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记者统计发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中,以东部地区居多。从最低工资金额上看,东部地区的浙江超过了一直高居榜首的广东,成为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另外,从涨幅来看,半数地区超过20%。其中,重庆涨幅27.9%,涨幅居此次排名第一。浙江131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取代了原先上海的位置,在全国居首,广东省和上海市分别以1300元和1280元的标准排名第二、第三位。

  在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地区中,东部的8个省份都超过千元。专家表示,东部本身就是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加工与商品出口基地的区位特点,让这些省份非常需要高质量的劳动力。因此,为了吸引劳动力,增长工资就成了必然。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没签订合同但已确定劳动关系,且符合上述情形的,都适用这个新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 广东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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