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双汇的处罚绝不能点到为止

2011-03-21 阅读数 275669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3·15”特别节目报道,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有毒猪肉流向了双汇。自这则消息报道之后,双汇就遭到灭顶之灾。当天双汇发展股价大跌,第二天就停牌了。同时,双汇食品比如畅销产品双汇火腿肠等已经在一些超市里下了货架,虽然京津沪穗许多大超市内还没有将双汇食品全部下架,但实际上光顾双汇食品的顾客已是少之又少了。

  双汇集团总部坐落于中国食品名城——河南省漯河市,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在全国十多个省市建有现代化的肉类加工基地和配套产业,员工7万名。2010年销售收入突破500亿元,在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名列160位,稳居肉类行业第一位。这么一个中国大型的肉类上市公司如果就此垮台,不但是中国企业的一个重大损失,对当地经济来说更是一桩非同小可的大事。双汇垮台或者遭到重大损失,对漯河的经济总量、对当地就业形势、对其在当地的生产经营链上的企业和个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影响的人员何止成千上万,损失的钱财何止数十亿元?

  现在犯事的是位于河南省济源市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分公司,主要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有自己的连锁店和加盟店。老实说,双汇的产品数量很大,其原料不可能都来源于济源双汇公司,双汇品牌多年来的声誉毕竟不是浪得虚名的。

  由此,我们很能理解双汇集团领导的着急,也能理解河南省漯河市政府急于了结事情的心情,他们甚至通知当地各大酒店密切关注记者动向以便酌情处理,毕竟双汇集团的垮台可能会使整个漯河市经济的垮台。

  可是我们要说,不能轻易放过双汇。“瘦肉精”是国家明文列为禁用药品,也是国家历年来将其作为监管工作重点。国家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屠宰必须经由“官方兽医”。看来济源双汇公司是有“官方兽医”的,而且有十八道检验关口,然而仍然检疫不出瘦肉精。实际上是为了攫取更多利润,济源双汇有意收购含有瘦肉精的生猪。这样的行为就不能算做个别工作人员的行为,而是职务行为。济源双汇公司既然是以双汇的名义经营,它所付出的代价就决不会只停留在分公司的范畴,必将是整个双汇的品牌。

  正如本报昨日社评里指出的那样,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的确能够维护市场商品的质量,淘汰劣质商品。股民和顾客在资本和商品两个市场上以脚摒弃双汇,而双汇的竞争对手也会在双汇自毁声誉的时候得到扩展的机会。这对中国市场的健康发展绝对是有益的。

  然而要市场机制发挥维护市场商品质量的前提是,作为市场维护者和建设者的政府机构必须营造正常的市场环境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生猪屠宰检疫的主体是地方政府的动物检疫监督机构,所谓官方兽医也必须符合某些条件经过他们批准。济源双汇之所以能够有意收购含有瘦肉精的生猪,其实就是因为当地动物检疫监督的缺失。既然因为当地政府机构作为市场建设者和维护者没有尽到责任而使市场出现混乱,那么作为更大的市场建设者和维护者——国家农业部现在介入此事,就有必要对当地的动物检疫监督机构和双汇集团罚个倾家荡产。否则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中国熟肉制品市场的维护市场商品质量的功能就会丧失,已经成熟的中国熟肉制品市场也会瓦解。

  归根结底,自由的市场买卖本身并不能自动导致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高,因为这里有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实现这个目标,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必须充分发挥作用。在此意义上,政府和社会决不能够轻易放过双汇。

 

  双汇 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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