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盐可以退吗 抢盐后“退盐族”遭拒纷纷投诉

2011-03-19 阅读数 262138

18日,上海市徐汇区一家超市的食盐货源充足 新华社发

广东食盐抢购风仅持续两天,卖出平时一个月的销量

“抢盐潮”渐退“退盐族”出现

羊城晚报讯记者许悦、孙晶,实习生李瑞,通讯员冯启明、岳佳综报道:随着多个相关部门相继出来辟谣,18日“谣盐”逐渐散去,食盐抢购风波宣告平息。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抢盐潮后再现退盐潮。短短两天的时间,省物价局接到举报商家哄抬盐价的投诉多达420宗,而18日又有很多买了大量食盐的人,投诉商家不给退货。

 

统计 广州前天卖盐千吨

“截至18日下午5时,全省各地的实时监控显示,21个地级以上市的食盐供应全部恢复正常,食盐抢购风波宣告平息。”广东省盐务局新闻发言人冯启明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从16日下午2时开始,到18日结束的食盐抢购风,虽然只持续了两天,但卖出了平时一个月的销量。如广州,17日当天的销量高达1000吨,而在平常,广州一天食盐的销量也就180-200吨。”

“根据我们的监测报告,第一单食盐抢购发生在16日下午2时的茂名,之后迅速从一个超市蔓延到一片地区,然后又‘传染’给隔壁的阳江;当天下午6时左右,全省已有1/3的地区发生了食盐抢购风;到了当天晚上9时左右,抢购风蔓延到了全省2/3的地区,蔓延速度让人吃惊。其中,广州、深圳这两个人口最多的城市,食盐抢购得最多。”

平息 “出乎意料的快”

羊城晚报记者18日走访市场时也看到,虽然当天上午多个超市的食盐供应都已恢复了正常,但在中午时分,仍然还有少量市民在几包几包地买盐。直到傍晚,多个超市的食盐货架才重新有了存货。

在东山口的好又多超市,食盐供应一早恢复正常,售价是1.5元一包,中午时分,仍然有很多人在购买,售货员从箱子里拿出一堆盐刚摆在货架上,一会工夫就被买光了。一对买了两包盐的老夫妻说:“昨天家里的盐吃完了,结果到处都买不到,只好吃酱油。”

与非典以来广东发生过的3次食盐抢购风潮相比,这次抢购风持续时间很短,“出乎我们意料的快”。冯启明表示,这一来是因为政府高度重视,“16日当晚我们一报告,应急办马上就给市民群发短信,告诫大家不要恐慌,不要听信和传播谣言”;二来各个媒体的宣传引导也非常关键;第三,盐业的基本面非常好,去年全国盐业的产能达到8000万吨,但需求才800万吨,“广东不缺盐,全国不缺盐,全世界都不缺盐”。另外,广东人民在经历了多次抢盐风波后,都有了较强的心理免疫力,参与抢购食盐的人数还是很少的。

 

插曲 盐买多了退货遭拒

羊城晚报记者18日晚从广东省物价局还了解到,从3月16日晚至截稿时,省物价局已接到关于抢购食盐、盐价暴涨、捆绑销售的投诉来电420宗。对此全省物价部门全面开展了食盐市场价格巡查,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在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目前已按照简易程序,依法对13起违法案例当场作出50—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见右下附表)。

但广州市物价局的有关人士也表示:“虽然许多市民投诉反映有的‘走鬼’和个体经营者趁机乱涨价,把1.30元/包的食盐卖到5元—10元/包不等,但当我们进行检查时,却因无法取得违法事实证据,给查处工作带来困难。”

而18日食盐抢购风波平息后,物价部门的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又迎来了新一波的投诉潮———不少这两天抢了许多盐的人,在明白抢购无益后,纷纷拿回销售点要求退货,被拒后致电物价部门投诉,“有个人买了十多箱,商店坚决不给退”。

人情 部分超市凭票可退

抢购食盐之后又想退货?面对这群消费者,经销商到底该不该给退货?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越秀区政协委员周贤军对此表示:“消费者和商家的这种买卖行为是一种自愿的买卖关系。如果不是因为正当的理由退货(如产品质量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商家需承担责任的原因),就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商家可以不予退货。消费者此番因为听到社会的谣言而大量采购了食盐,也不是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建议消费者以后在做出此类行为时应该三思而后行,不要随便听信谣言,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

羊城晚报记者也发现,部分超市虽然有在销售商品后7天可以无理由退货的条款,但是对食品一般不这样操作。有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食品的退货非常严格,因为担心投毒等问题,除非是质量问题,否则一律不予退货,因此超市在此次购盐潮后也是不接受退货的。”

不过,记者18日从广州部分大型超市还是了解到,对有相关超市小票、食盐包装完好的消费者,确实需要退货的,超市也会接受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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