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染性病怪罪丈夫 离婚时要求赔偿被告

2011-03-15 阅读数 415575

  小嫂子突然染上性病,就和丈夫大吵大闹,硬说是他传染的,结果丈夫到医院检查后却一切正常。二人商议离婚时,女子又要求丈夫赔偿损失10万元,否则就将这件丑事宣扬。3月14日,忍无可忍的马先生将妻子告上了法院。

  马先生介绍说,2009年3月,他与小自己6岁的女子胡珍(化名)经别人介绍结婚。婚后,胡珍辞去工作当起了全职太太。马先生是一名长途汽车司机,虽然辛苦工作,但是每月收入仅有1600元左右。胡珍经常埋怨他挣得太少,为此两人经常生气。

  去年5月份,胡珍觉得身体不适,检查发现竟然得了“尖锐湿疣”,她一口咬定这是马先生传染的。马先生百口莫辩,后来到武汉晚报武昌区人民医院检查结果发现自己很正常。但胡珍还是不依不饶,天天在家里吵闹。去年12月起,二人开始分居,准备离婚。

  前几天,马先生在QQ上突然收到了胡珍草拟的离婚协议书,她索赔健康损失费10万元,否则就把此事闹到马先生的单位去。马先生不堪其扰,14日,他告诉记者,他已经起诉至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法院已经立案。

 

  性病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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