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日本发生里氏9级强烈地震并引发剧烈海啸。各路媒体的报道,为我们展现了日本国民在超强地震之后的冷静、理性,处处可见秩序井然:在仙台市的一条马路上,人们集中在中间的绿化带避险,虽然有些拥挤,但无一人占用两边的机动车道;在东京涩谷街头,大批市民排着长队打公用电话,整个过程平和、淡定,而富于效率……
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日本国民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发起了一场高效、专业的抗震救灾战役,向全世界显示了令人刮目相看的“日本秩序”。强震中的“日本秩序”是怎样形成的?这个问题不但涉及对日本社会特性的认识,对世界上其他国家也具有丰富的启示价值。
一般认为,日本人的人生观中充满了“生死无常”的感念,许多人对死亡并不怀有深重的恐惧感,使得他们在灾难面前能有更多的从容与自如。实际上,“日本秩序”既是个人行为的表现,同时更是集体协同和社会规范的结果,因此,还需要从政府的作用和社会的发育两个层面进行分析,才能获得全面、完整的答案。
日本政府对抗震救灾、防灾赈灾的高度重视,以及在抗震救灾工作上的专业性、组织化与精准度,既可以从每次大地震发生后政府的快速反应和强力行为中看出来,也可以从国家为应对地震而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中看出来。1961年,日本制定了《灾害对策基本法》,执行预防、应急、恢复重建相结合的综合防灾政策,形成以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主体、民间和家庭参与的防灾体制,包括市民的日常防灾培训、常规性抗震演习在内,防灾被纳入国家综合开发规划。1978年实施《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接着又制定《在地震防灾对策强化区域与地震对策紧急整备事业相关的国家财政上的特别措置法》、《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置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此外《建筑基准法》规定,高层建筑必须能够抵御里氏7级以上的强烈地震,建筑工程开工必须提交建筑抗震报告书。
在社会层面,由于民间组织比较发达,基层社会自治体系相对成熟,社区机构和市民团体的组织运作,有助于舒缓基层不安,稳定社会情绪。据报道,3月11日地震后,部分灾区似乎看不到政府机构忙碌的身影,人们更多地看到社区组织在有条不紊地开展救援与自救。这并非政府的失职,而是因为在民间社会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完全可以“超脱”一些,把更多资源用于宏观层面的配置调度,效果只会更好。
国民的“规则基因”、政府的依法履职、社会的强化与养成,三方面因素相互促进、相辅相成,逐渐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日本秩序”。在突如其来的超强地震灾害面前,普通百姓的自觉自为,政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民间社会的凝聚力与“减震功能”,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日本秩序”不但代表着一定的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准,也代表着某种文化软实力和国家竞争力,值得其他国家引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