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判石刑而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的伊朗妇女阿什蒂亚尼原本将于当地时间3日被处以绞刑,但由于各方压力,死刑被迫推迟。
国际人道主义组织“阿瓦兹”执行主任里肯·帕特尔2日对媒体表示,他们发起一场全球签名运动,坚决反对伊朗在3日对阿什蒂亚尼执行石刑。帕特尔说,“在距离执行石刑前的24小时内,全世界都应联合起来,向伊朗政府施压,停止这种不人道的惩罚。”
2006年阿什蒂亚尼被伊朗检察机关指控犯有通奸罪和谋杀罪,被判处石刑——一种把身体埋入土中,而将头露在外面用石头砸死的刑罚。
阿什蒂亚尼否认指控,目前她被关在大不里士附近的监狱。石刑判决作出后,包括巴西总统卢拉在内的国际社会纷纷“求情”,希望伊朗当局不要对她执行石刑。
3日,知情人士对媒体透露,由于国际社会的呼吁,伊朗政府已经推迟了对阿什蒂亚尼的石刑执行日期。这名消息人士表示,“一些国家的代表和伊朗有过接触,很显然这种关注起到了作用。”
不过这名人士还说,阿什蒂亚尼和其他一些人的名字,已经上了伊朗最高法院签署的执行死刑名单,在今后几天或几周内就会被执行。“推迟不是取消,说明危险还没有完全消除。”
实际上,伊朗对阿什蒂亚尼的死刑问题依然很强硬。伊朗外交部发言人拉明·梅赫马普拉斯特称,这是司法问题,是伊朗的内政,西方却把这一事件当成国际人权问题。
梅赫马普拉斯特说,“西方只是在找借口反对伊朗。我敢肯定,如果我们答应他们的要求,我们的革命成果将荡然无存。”
解读石刑:
石刑是一种钝击致死的酷刑,即埋入沙土用乱石砸死。通常把男性腰以下部位、女性胸以下部位埋入,施刑者向受刑者反复扔石块。如果是对已婚有孩子的妇女行刑,她的孩子必须到现场观看。行刑用的石块经专门挑选,以保证让受刑者痛苦地死去。
根据伊斯兰教法(阿拉伯语称“沙里亚”)的规定,已婚者犯通奸,只要有四位证人,可以判处乱石砸死;未婚者犯通奸,只要有四位证人,可以判处鞭打 100下。伊斯兰教法伴随着伊斯兰教的产生而兴起,于中世纪和近代曾在伊斯兰国家广泛应用,但自20世纪初绝大多数伊斯兰国家逐渐进行法律改革,引进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使得伊斯兰教法的适用范围大幅度缩小。尤其是伊斯兰刑法对于“通奸”和“偷盗”(砍去手足)的处罚,因为过于残忍而遭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抨击。当今仍然执行伊斯兰刑法的国家为数甚少,沙特是最为突出的一个,80年代苏丹曾经名噪一时,90年代阿富汗也曾昙花一现。
石刑在国际社会普遍被视为过于残酷,故通常会使用一些较人道的死刑。仍然存在石刑的国家包括依然实行伊斯兰教法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亚、索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