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靠“瞒”,很难“瞒”出“稳定”

2010-09-09 阅读数 363827

今年夏天,河南信阳市商城县多人被蜱虫咬伤后不治身亡,引起村民恐慌。有国家疾控人员指出,该病称为无形体病,早发现可防可治。但在媒体采访中,当地卫生部门表示,无法提供具体疑似病例的数目及疫情状况。一位乡政府领导称不公开蜱虫疫情是出于维稳的需要。(9月8日《新京报》)

  为何不愿意公开疫情?原来,当地卫生局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信阳市政府曾经研究过如何宣传预防该病。最后领导得出结论,在病原体和传播途径尚未弄明白的情况下,大规模宣传容易造成群众恐慌,产生不稳定因素。

  虽然当地政府不愿意公布,但尴尬的是,媒体“替”你把疫情公布出来了。这将意味着什么?权威信息缺位。即使媒体不报道,当地不少村民也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并已在当地引起一定的恐慌。 

  在某些地方官员眼里,公布疫情会引起恐慌,不公布是为了维稳。可是,在眼睁睁的疫情面前,有谁可以假装不知?既然纸包不住火,这样的卫生消息又如何能够掩埋在地下?实际上,这种掩耳盗铃式的治理是极其荒唐的。在疫情蔓延起来的时候,越是不公开这一种敏感信息,就越可能会使那些猜忌、恐慌,甚至是谣言满天飞。

  至于“政府无权公布”的说法,同样是站不住脚的。此前,针对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人粒细胞无形体病疫情。卫生部就已经明确发文,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人粒细胞无形体病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时,应参照乙、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

因此,在疫情公布上,并非绝对禁止地方政府公布疫情。而是要求,在得到上级卫生部门的授权许可下,地方应及时如实通报与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而在发生疫情的河南商城县,“及时”“如实”又体现在哪里呢?

  鉴于流行疫病的特点,在其防治原则上,一种得到公认的宝贵经验是,要发动公众参与,群防群治。当地政府如果连卫生疫情都不愿意公布与面对,卫生防治工作怎么能做得到家,并且令公众满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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