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丽造假骗官案中的“程序空转”

2010-03-16 阅读数 232357

  引起广泛社会影响的原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政协常委王亚丽涉嫌造假骗官案日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河北省纪委通报说,王亚丽因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数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人员也被查处,有的已移送司法机关。

  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姑娘丁增欣改名王亚丽之后,命运发生了神奇般的逆转。她能够进入官场并平步青云,主要是得到了三位“贵人”的相助。在她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位来村里修路的富商,后者把她带到城里,同时也把她带进了非富即贵的社交场合。随后,王亚丽结识了当地的交通局长,在局长的帮助下调进城里当上国家干部。在交通局长涉嫌贪污被“双开”后,她又结识了石家庄市委一名领导作为靠山,进而一路升迁至团市委副书记。富商带王亚丽进城,这是每一个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都能办到的事情,两位官员对王亚丽的“提携”则涉及到了公权力的运用,理当遵循党纪国法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然而,王亚丽的造假行为正是在这一阶段内大肆进行的。一边是精心编造“辉煌”履历,一边是强势人物鸣锣开道,王亚丽的仕途格外顺畅。

  其实,王亚丽的造假手段并不高明,甚至可以说错漏百出。王亚丽任团市委副书记的简历表显示:“生于1978年,1990年成为河北省军区后勤部战士,1990年到1995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做药剂师。”人们凭常识就能断定其中大有疑点:一个12岁的孩子能参军已是奇迹,在部队医院里当药剂师无疑更是痴人说梦。后来,细心的记者采访了河北正定县武装部、某部队医院,均查无此人。更令人吃惊的是,调查王亚丽事件的专案组对其档案中的所有公章作出技术鉴定,结果显示:90多枚公章中,有1/3是假公章。在组织部门记录干部德才勤绩廉的档案中,竟然还有假公章的容身之地,并且成为王亚丽升迁的重要依据,实在是匪夷所思。难道说,考核和提拔王亚丽的都是连起码的判断力都不具备的愚钝之人吗?那些一天到晚跟公文和公章打交道的人连真章、假章都分不清吗?无论如何,说王亚丽凭此低劣的骗术就能瞒过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所有把关者,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更大的可能是,这些人根本就不想看出其中的猫腻,只管心照不宣地“走程序”。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充分酝酿,讨论决定。这三道程序意在不同层面发挥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作用,以避免用人的失误。然而在王亚丽的累次升迁中,上述三道关口都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王亚丽搞掂了实权人物之后,在一种“只唯上,不唯实”的习气中,民主推荐、深入考察、讨论决定都成了走过场,一条“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特别通道就此铺就。

  在王亚丽的升迁轨迹中,我们不但看到了选拔程序的空转,也看到了纠错机制的失灵。按说,党政干部的任用和升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干部的档案处在经常被审视的状态中,有关部门有太多的机会发现王亚丽这样一个浑身是假的干部。可事实是,从1996年到2007年,王亚丽一直都稳稳地升官,她的身份败露完全是因为一次“意外”:冒认亲爹、争夺财产而被当事人的家属揭穿。一位当地官员感叹说:如果不是意图侵占他人亿万财产,遭当事人持续举报,王亚丽的造假身份将很难被发现,“当个副市长也有可能”。

  王亚丽造假骗官案留下的教训是沉痛的,它让人们看到干部选用的正常程序被架空后,将带来怎样荒谬而严重的后果。要想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一方面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的原有规定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还应加强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推荐作用和监督力度。如果能用好千千万万双群众的雪亮的眼睛,何愁“王亚丽”们不现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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