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一种纸质的“玩具币”在长沙市不少中小学生中流行,个别地方甚至进入流通领域。湖南省公安厅提示:制造、出售和使用“人民币”的行为已属违法,群众应提高警惕,谨防仿制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学生玩具店现“假币”
以前的儿童玩“纸飞机”,现在的儿童却玩起“纸币”来。2月25日,长沙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春节期间,他儿子带回一打“人民币”。仔细一看,这些“纸币”都是假的。据儿子说,这种“钱”学校附近的商店都能买到。
记者来到开福区二马路附近某小学门前的一家商店,表示想为自己的侄子买一种儿童游戏币玩,店主就取出了一打“儿童纸币”,价格为5毛钱。
在这种“纸币”的外包装上,写有中奖说明,如果所买的“纸币”有8连号就可以集得现金3元,16个连号可集得现金20元。打开包装后,记者发现里边有从1分到10元面值不等的“纸币”,这种“纸币”不仅外观与人民币极为相似,而且币值很齐全。
有人拿它坐公交车
近期,公交车投币箱中多次发现这种“纸币”。“仿制纸质人民币为印刷品,大小、颜色、排版结构酷似真币。”长沙龙骧巴士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假币正面有“儿童玩具银行”、“儿童玩具折纸”字样和卡通图案,并标明金额,背面图案与同金额真币背面图案相同。
“对这些‘山寨纸币’,我们防不胜防。”该负责人说,投放者多是学生,这种行为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他表示,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市民不要使用。
盗用人民币图案行为属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儿童版人民币”制造者、出售者和使用者的行为已属违法。
湖南省公安厅表示,将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人民币知识,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人民币。同时,会同工商、人行等部门,对制、售仿制人民币的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摸清来源,从源头上杜绝仿制人民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