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妇虚报年龄做抽脂手术猝死 已17次整形

2009-12-21 阅读数 314569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七旬老妇林敬芳在2003年把实际年龄“报小”13岁进行抽脂手术,期间突然死亡,涉事的整形外科名医李宏邦因不熟悉急救方法等控罪接受医委会聆讯,12月20日被裁定4项专业失当,被判停牌5个月及予以谴责。

  香港医委会主席麦列菲菲会后称,该宗事故牵涉人命,这次判罚已反映事件的严重性,相信能起阻吓作用。

  林敬芳自1978年起化名“毛美”向李宏邦求诊,先后进行17次整形手术。2003年8月28日,李宏邦为她进行腹部抽脂手术,但注射止痛麻醉药后她突然昏迷及停止呼吸,李向她进行人工呼吸,但返魂乏术,终年71岁。2006年死因庭裁定她死于不幸。

  20日医务聆讯开始不久,辩方律师便要求终止聆讯,指案件事隔6年,涉案护士已经记忆模糊,影响审讯的公平性,但被麦列菲菲当场拒绝。之后,辩方律师为李宏邦求情时称,李与死者相识已久,对事件感到遗憾,李现已处于半退休状态,不会再进行抽脂手术。

  医委会退庭商议多个小时后,裁定李宏邦5项专业失当罪名,除了没有正确监察病人手术过程的控罪外,其余4项控罪成立,包括没有妥善记录病人病历及资料、不熟悉急救方法、不熟悉药物指引及没有足够设施进行急救,各判停牌5个月,同期执行,并对他没有妥善处理病人病历予以谴责。

  麦列菲菲表示,每位医生为病人注射强烈麻醉药之前,必须作好急救准备,“(病人)呼吸有问题、心脏有问题,他(李宏邦)有急救设施,但不等于他已准备好。”
 

  抽脂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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