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另类社交网站 网民登记讨论集体自杀法

2009-12-02 阅读数 207743

近期有香港网民在社交网站Facebook设立“我要练习自杀”组,吸引近200名网民登记讨论集体相约自杀方法。有人更提出仿效外国年轻人,约定下月圣诞节前集体自杀,其中一名中学女生更于11月初“试死”,在天水围校园企图自杀,令这一组曝光。警方高度关注事件,指派商业罪案调查科跟进调查。元朗区中学校长会,昨晨更就事件召开大会,邀请警方及教育局代表出席讨论,警方强调任何人若教唆他人自杀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监禁14年。

  元朗警区指挥官李建辉总警司表示,警方虽不会主动监察因特网活动,但在前日接获社工通报,有学生参与该个“我要练习自杀”的组讨论后,已即时交由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跟进,设法追查曾经浏览该个组的人士,惟要确切追查到所有参与组的人士有一定困难,因组人士可能来自任何国家或海外地区。

  样貌自卑也寻死 “过来人”详教路

  李建辉续称,有关组的网页25日已被删除,警方会联同社署及教育局研究如何加强学校教育,灌输生命正能量予青少年;家长亦有责任关注子女的行为表现。

  保安局副局长黎栋国昨表示,暂难以估计开设组的动机,呼吁年轻人珍惜生命,如有困难或自杀问题,应寻求专业辅导。

  据悉,这个“我要练习自杀”组在Facebook上已出现一段时间,内容主要讨论自杀的方式,在被删除前已吸引近200人登记讨论,当中有人留言觉得生活不如意、觉得自己无用、自卑,又或者不满意自己的样貌等,因而感到精神困扰,没有生存意义等。另外亦有人提议相约下月21日圣诞前一起寻死,并讨论自杀的方式,曾有自杀经验的“过来人”更详细描述整个自杀过程。

  及至本月初,1名中学女生在天水围就读的中学企图自杀获救后,向跟进辅导的社工透露,曾在社交网站登录该个“我要练习自杀”的组浏览。社工事后亦成功登录该网页,认为事态严重,遂通知校方及报警。

  校长会倡追潮 增设网络社工

  元朗区中学校长会主席邓振强呼吁,遇有困难时可向学校、社工及家长求助。邓又表示过去2个月,区内学生表现平静,但他承认青少年在网上较为活跃,认为当局可以考虑增设专门针对网络活动的社工或辅导组织。另外,邓又认为有自杀问题的学生,一般会在事前主动向教师或家长发出求助讯息,如果教师及家长提高警觉,可及时发现问题。

  教育局回应十分关注事件,学校发展主任正联络学校,提醒学校利用“评估青少年自杀危险的列表”,识别高危学生,把有关学生转介给社工、教育心理学家或专业人士跟进。社署发言人表示,已呼吁全港学校社工密切留意校内学生行为,并为有需要学生提供适当辅导。另由本月1日起,社署已向香港撒玛利亚防止自杀会增拨每年约84 万元,加强因特网上的防止自杀服务,包括主动浏览及跟进网上的自杀留言和信息,以便及早介入,提供辅导。

  集体自杀 社交网站 中国海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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