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宿幼女案”为何总被推着走

2009-07-17 阅读数 462706

  备受公众关注的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嫖宿不满14周岁幼女何某一案,从最初卢玉敏被认定为嫖娼到以涉嫌强奸罪被批捕,卢玉敏这名昔日的局级官员就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日前,接受指定管辖的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 (四川新闻网7月16日)

  今年5月7 日,一位网民在零距离网络发帖称: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局长卢某某嫖宿幼女,之后花了60万元买通关系得以获释。5月9日,宜宾县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证实了卢玉敏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一事,并称卢玉敏事前并不知道小何未满14周岁,因此,卢玉敏“不构成犯罪”。5月19日,又有网友发帖称:卢玉敏以涉嫌强奸罪被警方逮捕。随后,警方予以确认。更讽刺的是,网友早在6月27日就准确地“预测”了此案已经开庭审理,而翠屏区法院的答复到7月7日才姗姗来迟。

  理清这样的发展脉胳,我们不无慨叹,这几乎就是一起被舆论推着走的案件。案件发展的每一步,都是由网友率先发文披露的,倒逼之下,公检法部门才勉强予以回应。 不幸而又非常幸运的是,网友的每一次都能准确“命中”目标。出现这样的咄咄怪事,并非因为网友太强大,种种迹象都表明,“爆料”的网友可能就是一名知情人员,而是因为我们的司法部门太过荒唐,对于这起引起全国轰动的案件,为什么连最基本的案情事实和进展都不愿意或者说不敢主动公布?

  司法公开是最基本的法律原则,而主动接受民意监督也是司法公正的保证。但是,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不到司法公开,看不到司法部门主动的信息披露,看到的只是司法的神秘化和隐蔽化。当然可以理解,由于此案涉及未成年人,法院没有公开审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司法部门也不便过多透露案件的情况,尤其是涉及到受害少女的信息,但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公检法部门竟然对这起案件集体“封口”,拒绝主动向公众透露只字片语,甚至以“案件受关注的程度太高了”为由,要求辩护人律师不得带手机进入庭审现场!

  没有公开,便没有公平和正义,无意于接受社会的监督,人们便有理由提出质疑。这在司法腐败现象频发,司法不公屡遭诟病的当下,尤显突出。事实上,就这起案件而言,网友的作用不仅体现在信息公开上,还可能实质性地改变了案件的发展走向。若不是此案进入公共视野,警方所认定的“卢玉敏事前不知小何未满14周岁,因而‘不构成犯罪’”,还有机会遭到各大媒体的炮轰吗?若不是网友的持续关注,卢玉敏的罪名会由“嫖宿幼女”悄然变成“强奸”吗?

  司法一遇上权力,公众就会保持高度警惕。这不仅因为人们对权力腐败深恶痛绝,更因为权力之手常常有操纵、干预司法的冲动。这起案件中,网友早已爆料称,卢玉敏曾用60万元买通关系得以获释。事后,警方也证实,“事实证明,卢玉敏案件中确实有人为他洗清罪名而活动过。”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知法犯法?至今仍是一个谜。或许,正因为卢玉敏背景的强大,司法部门才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至始至终对此案讳莫如深,一反常态?期望司法机关有更多的信息公开,以使这起案件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也给自己一个自证清白的机会。

  嫖宿幼女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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