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抢劫货车用铁锤砸死司机

2008-12-07 阅读数 93779

  本报讯 (记者 余亚莲)为了抢劫宝洁公司的货物,处心积虑与宝洁公司的送货司机搞好关系,然后借口搭顺风车,趁机杀人越货。昨日,刘于成、张永征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和死缓,张永征的妻子曾美花也因掩饰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刘于成、张永征早在2006年就开始计划抢劫宝洁公司的化妆品,并事先与该公司的运货司机裴某搞好关系。2007年1月初,刘于成告诉张永征,裴某过几天运送化妆品到上海。两人商量后便决定打劫这批货物。1月12日下午,刘于成、张永征谎称搭顺风车去上海,坐上了裴某的集装箱货车。当车开到广州萝岗区永和大道附近时,二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药水喷射裴某的眼睛,随即用铁锤砸裴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二人将裴某的尸体和作案工具丢在萝岗区一变电站附近。

据鉴定,二人抢劫的宝洁公司集装箱货车及车上化妆品等价值307万余元。事后,销赃所得70余万元被刘于成、张永征和曾美花三人瓜分。

法院认为,刘于成、张永征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曾美花得知刘于成、张永征抢劫杀人后,仍与其二人合作并参与瓜分销赃所得用于个人消费,其行为已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遂判处刘于成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永征死刑,缓期两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曾美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

另外,判处刘于成、张永征赔偿被害人裴某父母27万多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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