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刷同事信用卡讨女友欢心获刑

2008-11-23 阅读数 307204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为购买衣物哄女友开心,男子刘某窃走同事信用卡后大肆透支。近日,顺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25岁的刘某是北京市人,曾在顺义一公司内任普通职员。去年11月初,刘某在办公室内,将两名同事刚办的交行信用卡窃走并开通。当月,刘某用这两张卡在顺义国泰商业大厦等地消费8次,花了6500余元为女友购得项链、手表、衣服等物。月底,收到银行催款通知后,刘某同事报案。简单调查后,警方就锁定刘某,并将其抓获。

 

  男子 信用卡 女友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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