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偷窃剃须刀殴打失主获刑5年

2008-11-23 阅读数 196477

  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董新)一男子踢门入室后,盗走一部剃须刀,被发现后竟然殴打失主。记者昨悉,该男子为这把剃须刀付出了惨重代价,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46岁的秦某家住洪山,今年6月9日中午,他来到洪山关山街,将居民罗某的房门踹开,盗走一把剃须刀和一包香烟。正准备离开,遇到户主罗某从外面回来,他被罗某一把扭住。秦某先是言语威胁,后来将罗某打伤。听到打斗和呼喊声,罗某的街坊邻居赶来,将秦某当场抓获。

事后罗某身经鉴定为轻微伤。

据了解,秦某已先后4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和判刑。法院审理认为,秦某行窃为抗拒失主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已构成抢劫罪。

 

  偷窃 剃须刀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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