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凭裸照敲诈勒索前女友被抓

2008-10-31 阅读数 508260

  本报讯(记者 曹颖)一次玩笑中拍摄的裸体照片,竟然成了前男友屡次勒索的砝码,省会女孩晓丽(化名)在屡次遭受前男友勒索后,最终忍无可忍报警求助。28日,经桥西警方缜密侦查,嫌疑人刘某最终在沧州老家落入法网。

  据新石刑警队陈警官介绍,10月25日接到辖区一女孩报警称,其前男友用其裸体照片对其实施敲诈,自7月中旬开始,已经先后敲诈现金3000余元。经了解得知,去年5月份,晓丽到省会某校找朋友玩,期间结识该校学生刘某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今年5月份,两人出于玩笑拍摄了一些裸体照片,晓丽以为事后对方已经删掉了照片,因此并未在意。此后刘某毕业返回沧州,6月底两人宣告分手。

  今年7月中旬的一天,晓丽突然接到前男友刘某的短信,向其借款1000元,“起初晓丽以两人分手为由拒绝,但却收到刘某‘不借钱就把照片公布’ 的短信威胁,并收到了对方发来的照片。”无奈之下,晓丽只得借给刘某700元,尝到了甜头的刘某在8月份再次借款3000元,害怕照片曝光的晓丽只得再次凑款2000余元汇给对方。10月上旬,贪得无厌的刘某再次发来短信,并变本加厉地索要6000元,无奈的晓丽只得报警。

  接警后,通过对晓丽提供的汇款单以及勒索短信,中队民警初步判定了此案的勒索性质。同时民警意识到,一旦对方冲动将照片公之于众,对受害人的名誉将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随即迅速展开抓捕行动。一方面,民警假借女孩口吻与对方商讨延长交款期限,以拖住对方;另一方面,民警迅速对嫌疑人展开调查,10月27日晚,办案民警连夜赶赴沧州,实施抓捕。

  经过多次周旋,嫌疑人最终选择在沧州火车站见面收款。28日清晨5时,办案民警在火车站附近实施了严密布控,在大厅的每个出口都派专人把守,当日上午7时许,该男子被警方控制。28日上午,刘某被押解回石。经审讯得知,嫌疑人刘某(男、20岁)毕业参加工作后,收入一直不高,遂想到了通过裸体照片敲诈女友的办法“致富”。

  陈警官提醒广大年轻女孩,交友一定要谨慎,洁身自好,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把柄。同时,在遭遇此类勒索状况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寻求法律保护,避免给自身带来更大伤害。
 

  裸照 敲诈勒索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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