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凌晨纠缠女司机 男乘客护花被刺死

2008-10-31 阅读数 444437

  本报讯 (记者郭玉红)永登县男子王某酒醉后,执意纠缠、搭乘一名年轻女子驾驶的轿车,车上乘客杨某挺身相助却被王某夺命。10月29日,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懊悔之情溢于言表。当杨某家属向王某和女司机提出总计3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时,王某的兄长和女司机异口同声地表示“与我无关,不赔”。法庭宣布,该案定期宣判。

  今年6月19日晚,永登女子钱某应朋友相求,驾车送刚结束聚会的几位友人回家。次日凌晨1时许,当最后一名友人杨某到达目的地正欲下车时,迎面走来一名醉醺醺的男子伸手拦车。钱某当即拒绝。可醉汉骂骂咧咧地径自拉开车后门就钻进了车子。此时,坐在前座的杨某看到醉汉半夜骚扰女司机,下车与王某理论起来。孰料,借着酒劲,王某竟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护花”人杨某的左腹股连刺数刀。杨某惨叫着倒在血泊中,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时,王某对自己当时因醉酒一时冲动酿下的惨剧感到十分懊悔。杨某之妻是名下岗工人,她和尚在读初二的女儿向王某和女司机提出总计约30万元的赔偿请求。听闻高额索赔,女司机钱某叫苦不迭,“都是熟人,我拉他都没收钱。我以为通知来法院是作证的,他被人刺死跟我没关系啊,我不赔”。王某也表示自己无力赔偿,只有委托家人代赔。但是法庭一再询问王某家人是否到庭时,许久无人应答。直到王某转身看到自己的哥哥就坐在旁听席时,他将求助的眼神落在了哥哥身上。令人诧异的是,王某兄长竟称“这是他的事,与我无关”。对此,法官提出“你弟弟伤人致人死亡,难道作为亲哥哥你不肯向受害人家属致歉吗?”旁听席上,也有人轻声提示王某某,尽量赔对量刑有利。然而,王某某拒绝赔偿的态度依然坚决,他再次表态“虽说是兄弟,但他杀了人,与我无关”。法庭遂宣布,庭后再作调解,若调解不成将与刑事部分一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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