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鹏昊 通讯员杨静)天通苑某小区的保安蔡某,在帮业主黄女士家救火时,“趁火打劫”偷走金项链。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蔡某提起公诉。
今年7月,黄女士在家熬汤时,突然接到朋友的求助电话,在没关灶火的情况下匆忙开车离开,导致汤熬干后起火。所幸被小区的保安发现,他们破门将火扑灭。黄女士回家得知情况后,连连向保安道谢。第二天,黄女士收拾屋子时发现,卧室首饰盒里的金项链不翼而飞。她马上报了警。
警方调查确认,在帮助灭火时,保安蔡某偷走项链。蔡某交代,当时,他迅速进屋把烧干的锅端到门口,并和其他同事一起开窗散烟。他看到卧室里摆放着一个首饰盒,便趁人不注意把金项链揣入口袋。后经鉴定,该项链价值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