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行窃摆地摊销赃

2008-10-12 阅读数 379679

  本报讯(记者 程鑫 通讯员 文胜 夏琳)昨天中午,两名孕妇潜入江东一超市行窃近2000元的沐浴用品,准备摆地摊销赃,被当场抓获。

  昨天中午,两名挺着肚子的孕妇走进江东一超市,一名孕妇手提一个大的帆布包,另一名孕妇提着一个小的黑色提包,慢慢逛到了摆放沐浴用品的货架处。

  两人各自在包里装了一些东西后,提着包大摇大摆地走出了超市。她们得手之后并未离开,而是把偷来的赃物转移到大的帆布包,放在距离超市不远的路边,留下一名孕妇看守,另一名孕妇则提着黑色提包返回超市。

  孕妇的怪异举动,引起了超市保安的警觉。这名孕妇进了超市,再次走到摆放沐浴用品的地方。趁着周围无人,她迅速将一些东西塞进包内,然后提包走出超市。

  保安不动声色,悄悄尾随。两名孕妇碰头之后,迅速将小提包内的赃物转移到大的帆布袋。就在她们准备离开时,两名保安将她们拦截。几分钟后,东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将她们带到派出所。

  面对帆布袋里的一大堆赃物,两名孕妇保持沉默。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她们终于开口,称自己是孕妇,腹中已有3个多月的胎儿,恳求民警“网开一面”。

  经查,她们来自安徽和四川,住在江东一小旅馆,来自安徽的孕妇以摆地摊为生。

  几天前,她们在小旅馆认识之后,就商量着搞点东西拿到地摊上变卖。她们发现超市里的东西很多,看管也不严,就利用孕妇这个特殊身份,前往超市行窃。经清点,两人当天偷到的赃物价值近2000元,足够予以刑事处罚。

  据民警介绍,以前他们也碰到过孕妇行窃的案子,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这些孕妇仗着自己怀孕了,以腹中胎儿为挡箭牌,钻法律的空子,前往超市行窃。因为她们偷的东西不是很多,又是孕妇,法律规定不能对孕妇和在哺乳期间的妇女实行强制性措施,所以有的孕妇有恃无恐,多次少量地行窃。

  至于这两名孕妇,民警说,由于她们涉案的金额比较大,警方将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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