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旧金山市一名妇女饲养的大型宠物犬2001年残忍咬死一位女邻居。几场官司下来,她于9月22日以谋杀罪名被判处终身监禁、15年后方可假释。
检察官说,她是加州历史上因狗咬人被判谋杀罪的第一人。
-77处伤口
美国《旧金山纪事报》网站报道,这名获刑妇女名叫玛乔丽·克内勒,现年53岁,家住旧金山。她和丈夫罗伯特·诺埃尔多年前帮一名服刑囚犯饲养一对加纳利犬。这名囚犯涉嫌为毒贩经营斗犬场。
加纳利犬性情凶猛、好斗,属危险犬种。上述这对加纳利犬中,公狗名叫“贝恩”,重60多公斤,母狗“赫拉”重40多公斤。
2001年1月,在公寓楼楼顶散完步后,克内勒牵着“贝恩”返回6楼的住所。走到6楼走廊时,“贝恩”突然挣脱狗链,冲向正准备进家门的33岁女邻居迪亚娜·惠普尔,扑上去狂咬。母狗“赫拉”见状也冲出克内勒家房门,可能参与了对惠普尔的撕咬。
撕咬持续10多分钟,两条加纳利犬把惠普尔的衣服全部扯下,并在她身上留下超过77处伤口,最终导致惠普尔死亡。
惨剧发生后,人们迅速处死了恶狗“贝恩”。
-重新判罪
由于旧金山媒体大量报道案情,司法部门把案件审理工作转移至异地进行。
2002年,洛杉矶地区一个陪审团认定克内勒二级谋杀罪成立。但后来旧金山高等法院法官詹姆斯·沃伦支持了克内勒关于自己不知道“贝恩”会杀人的证词,把定罪降至过失杀人,判处克内勒4年监禁。
她的丈夫诺埃尔也被判过失杀人罪,原因是他在明知妻子无法控制加纳利犬的情况下,留妻子单独照管它们。诺埃尔于2003年9月获得假释。
2007年,加州最高法院判定法官沃伦用错误的法律标准推翻了谋杀定罪。最高法院认为,检察官就狗咬人致死案寻求谋杀定罪时,无需证明狗主人知晓犬只会致死他人,只需证明狗主人知晓所养犬只的潜在致命性并把他人暴露在犬只威胁下。
加州最高法院把本案退还给旧金山高等法院,让后者决定是否恢复谋杀定罪。已退休的沃伦表示愿意再度接手此案,但法院把案件交由另一位法官夏洛特·伍拉德审理。
-从未悔恨
伍拉德上月重新认定克内勒的谋杀罪名,并责令克内勒立即在拘留状态下等候判决。
22日,克内勒被判处终身监禁、15年后方可假释,罚金1万美元,她还必须从刑期劳动收入中拿出6800美元补偿死者家属。
被告律师的缓刑申请遭到伍拉德法官驳回,理由是克内勒虽无犯罪前科,但本案的情节恐怖程度远比无犯罪记录更重要。
伍拉德说,克内勒遛狗前没给“贝恩”戴上口套,惨剧发生时没有向周围求助,没有找来武器制伏恶狗,也没有打电话报警,只是“留下惠普尔独自在走廊中死去”。伍拉德还说,克内勒提供供词时屡屡撒谎,从未表达悔恨之意,“视她的狗比人类地位还高”,甚至“埋怨死者”。
鉴于克内勒已服刑3年,她必须继续在狱中服刑12年后方可申请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