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山寨”一词风靡全国上下,无疑是得益于外型设计极为新颖、功能齐全且价格低廉的“山寨手机”的风行。如今“山寨家族”再发力,“山寨数码相机”、“山寨mp3”、“山寨电影”、“山寨T恤”等诸多带有模仿性质的“山寨现象”如风暴袭来。在一片争议声中,“山寨文化”亦应运而生。(9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山寨文化”的瞬时崛起,一时之间令人震惊,且表示担忧,视之为“来者不善”的洪水猛兽,于是将它标上“剽窃”、“劣质”、“冒牌”、“复制”等名号。也许主要原因有二:不经质量检测,质量无法保证,售后服务很差,而当“山寨产品”大量流入市场,这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伤害,这是其一;其二,“山寨产品”生产经营毫无规章可循,政府亦难以有效管理,且是对“品牌文化”的一大打击。
表面上看,这些担忧似乎有理有据,比如国际品牌手机经过山寨式的高仿后仅售几百块钱,加上这些“山寨产品”功能齐全、样式更新,以绝对优势捕获了普通消费者的芳心,因而“品牌产品”的市场受到严重挤压,甚至可以用“已被完全摧毁”来形容。然而,这一“下场”并非“山寨产品”风暴所至,这与生产“品牌产品”的企业自身因素如管理、产品创新、销售等环节也不无关联。试想,在“山寨产品”未到来的“纯净时代”,品牌不也是如海水般起伏沉浮?
首先必须承认,“山寨数码相机”、“山寨mp3”等这些“山寨文化”最直接的传达物品,已经极大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与喜爱,拥有极广大的合法的消费市场。在得到政府许可的合法经营下,或者在没侵犯他人专利等权利的条件下,消费者愿意买并喜爱某种产品也是一种自由,“山寨产品”更无罪可言。在此意义上,除了“山寨们”坚守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政府惟一要做的是,就是去有效地规范“山寨市场”,使之良性运营,如在质量监控、消费者知情权等等方面进行合理管理。
再退一步讲,“品牌产品”之所以抵不过“山寨产品”,说明在创新意识上、市场营销上可能已落后,有待进一步改进。同时至少也说明“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观念须改变。除了满足高端需求,大量普通老百姓的大众口味也应当以一种人们乐于接受的方式去满足,如此才能使自己在眼睁睁看着别人捡去一块市场肥肉而不至于惊惶不已。在此,“山寨文化”可以说是一种“草根文化”,不必以一种高雅来定式衡量,而禁锢自我眼光的同时,更不许他人看清时势。
因此,如果仍以一种“剽窃”、“劣质”标签来审视“山寨文化”,这真不如好好反思这些品牌企业自身生产、销售的模式缺陷,或去领会“山寨工厂”的创新精神与进取意识。切不可因“山寨时代”的全面袭来而大惊小怪,并加以处处抵制。
“山寨”若擦胸而来,难道要看成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