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少年杀人埋尸16年后受审

2008-09-02 阅读数 211526

   (记者王阳)16年前,15岁的杨涛、董红亮和不满14周岁的阮某三人,将一名外地来京收废品的男子刺死并藏尸。直到去年,经知情人举报,三人落网。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介绍,今年31岁的杨涛、董红亮,均为大兴区北臧村镇的农民。1994年5月,他们曾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

  检方指控,1992年,时年15岁的杨涛、董红亮伙同当时不满14周岁的阮某一同商量后,预谋抢劫一名外地来京的收废品人员。随后,他们以出卖废品为名,将该男子骗到董红亮家的废弃房屋内,用拳头、酒瓶击打其头部。最终,他们又找到一把长约40厘米的双刃剑,刺扎该男子腰部等处,致使其当场死亡。事后,他们抢走被害人60余元钱和一辆自行车,并将被害人尸体掩埋在董家的东侧墙外。

  去年8月,警方接到一个匿名电话称,杨涛、董红亮等人曾在16年前杀人。警方根据举报线索找到杨涛、董红亮、阮某等人后,他们很快承认了犯罪事实,并带领警方找出了被害人的遗骸。

  昨天开庭时,已经31岁的杨涛、董红亮一前一后被法警押进法庭。据了解,因阮某作案时不满14周岁,依法不应受到刑事追究,检方没有对其提起公诉。旁听席上,坐着杨涛、董红亮的几名亲属,他们称,杨涛等人多年来并没有外出躲藏,一直生活在村子里,并已成家,“真的不敢相信,当时他们还是孩子,居然作下了这么大的案子”。

  面对检察官的指控,杨涛、董红亮表示认罪,但表示对当时的一些犯罪细节已难记起。他们称,事发时,15岁的董红亮辍学在家,杨涛刚上初一,而和他们一起作案的阮某,则刚刚读小学四年级。当时因为董家刚刚丢了一辆自行车,他们怀疑是那个收废品的人偷的,于是就一起“教训一下那个人”。

  检方指出,杨涛、董红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并致被害人死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鉴于杨涛、董红亮犯罪时不满18周岁,检方建议比照成年人的处罚标准,对两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杀人 埋尸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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