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见受害者发病将其送医院留下看病钱

2008-08-30 阅读数 74022

   (记者 李朝涛) 两男子抢劫过程中,因受害者心脏病突发,良心发现送事主到医院并留下看病钱,受审时自称“盗亦有道,将善和恶都发挥到了极致”(本报7月15日曾有报道)。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因作案多起,法院对两人分别判刑14年和11年。而两人曾被网上广为传颂的“善举”没有被法院认定为从轻处理由。

  留零钱给被劫司机加油

  据了解,这两名劫匪是郑珠浩和李茂勤。法院查明:从2007年12月23日至2008年1月8日间,两人以租车为名,诱骗司机开至偏僻处,用气手枪、刀等作案工具实施抢劫。两人在半个多月内,采取相同的作案手法,作案9起,共抢得1.7万余元。其中,仅在2007年12月31日,两人一日之内就作案3次。

  罕见的是,两人作案时从不打人,只要钱,不要车,还常常把零钱还给司机给他们加油回去。

  有网友称“真是好贼!”

  今年7月15日,该案经开庭被媒体报道后,曾引起了网上一片热论。有网友称,“比起那些丧心病狂的劫匪来说,他们算得上是人性未泯”,“从感情上来讲,他们是可以原谅的”……此类言论,占了网友跟帖的很大的比重。甚至有网友称他们:“真是好贼!”

  但也有一些网友持不同意见,表示“劫匪终究是劫匪,不能因为他们没有对受害者赶尽杀绝,就赞赏他们的行为,也不能因为他们电光石火般人性善的流露,就忽视其犯罪的本质。”

  坦白从轻罚善举不从轻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郑珠浩、李茂勤两人犯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多次作案,因依法严惩,但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良好,主动坦白罪行,决定从轻量刑,判处郑珠浩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万;李茂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5000元。而对于两人“送人治病,不多拿钱的善举”,法院并没有将其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

  判后,郑珠浩和李茂勤均当庭表示没意见。

  “人情味”劫案

  一次是骗出租车司机去珠海,半路上施行抢劫,司机因有心脏病而被吓得浑身颤抖,于是两名劫匪开车把司机送到医院并留下看病钱;

  另外一次抢劫的士司机后,当得知司机银行卡里还有别人的数万元钱时,他们只从卡里取走了1万元。

 

  劫匪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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