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遇巨大气球险酿惨剧 无证放气球最高罚3万

2008-08-19 阅读数 130229

  今年5月31日,昆明飞往成都的一个航班遇到了一个巨大的气球,如果不是空务人员及时避让,一飞机乘客的生命将受到威胁。目前正值北京奥运期间,各个单位举行相关庆祝活动,8月18日,昆明市气象局和民航云南空管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民航云南空管分局航务管理部主任张俊说,未经批准升空直径一米以上的气球,足以让一架大型飞机坠毁,由于绝大部分气球球囊表面不能反射雷达波,不能对地面的雷达提供回波,民航管制员无法利用雷达探测到气球的具体位置,对飞行员来说就是飘在空中的“隐形水雷”。

  “气球可能被吸入航空器(飞机)发动机或堵塞空速管等,造成发动机故障或仪表指示故障,致使飞机损失升力;气球和引线绳也可能缠挂在飞机的各种操作舵面上,致使操作困难,还可以与高速飞行的飞机相撞,损坏其外部结构。另外,飞行员忙于避让气球也会影响到正常的飞行操作,导致空难事故的发生。”

  记者从昆明市气象局了解到,今年5-6月,昆明市就发生了3起因施放气球的从业单位和人员无视相关规定,导致气球脱飞事故,对航空飞行安全造成威胁的事件。

  昆明市气象局杨文副局长介绍,目前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共有16家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尚未取得相关资格的约有100家,对于这些“无证”单位,按照规定,将不得从事施放气球业务。根据中国气象局《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

  另外,杨文提醒,由于部分气球内气体为易燃的氢气,不仅是机场附近的区域内不能随意施放气球,就连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和大风区域也将是气球施放的“禁区”。有需要在这些区域以外进行气球施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到昆明市行政审批中心的有关窗口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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