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利用挂失侵占妻子补偿款

2008-06-19 阅读数 500478

  女性在线/今日女报讯(通讯员 范明 刘洪兵)  夫妻离婚后,前夫莫某利用挂失之机侵占前妻贺某及其子征地补偿款。为此,贺某与其两个儿子将前夫告上法庭。日前,衡阳县法院依法判决以被告莫某名字存入在樟树信用社的10755元及利息归原告贺某及两个儿子所有。

  原告贺某与被告莫某原系夫妻。2005年双方离婚,婚后生育的两个小孩随原告生活。原告贺某的户口一直未迁出连政村。2007年修建衡邵高速公路,连政村因被征用土地而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款,贺某及两个儿子应得补偿款10755元。当原告去领款时被告知该款已以被告名义存入在樟树信用社,而被告不准组里将存单给原告。为此,双方发生争执,经当地派出所处理后,组里将存单交给了原告贺某,贺某出具了领条。事后,被告莫某到樟树信用社申请挂失,取走了该款。

  法院认为,被告莫某明知组里以自己名义存入在樟树信用社的10755元是原告贺某及两个儿子应得的集体收益分配款,而阻止组长将存款交给原告,并到信用社申请了挂失,致使三原告的利益受到损失,自己从中获得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遂做出如上判决。

 

 

  丈夫 妻子 补偿 女性在线/今日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