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英齐介绍,目前地震灾害预估赔款累计为19637.03万元,已付赔款约3317.11万元。她同时公布了公司向灾区客户的十项承诺。
据刘英齐介绍,这十项承诺是:
第一,因地震造成保单遗失、损毁的,若申请人提供基本信息与公司存留相吻合,即提供无保单服务。
第二,简化遇难客户的身份确认。对于出险事实清楚,受益人明确的,三个工作日之内给付保险金。
第三,地震发生前,已经收到投保申请且足额缴纳保费的,公司均认定合同生效,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由于地震灾害未及时缴纳保费的客户,公司将缴费宽限期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第五,对于现有的保单质押贷款客户,延长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并免收贷款利息。
第六,对重建家园需要资金的客户,提供保单质押贷款服务,以现金价值的90%为限额,免收贷款利息至2008年12月31日。
第七,对于保险合同遗失、损毁的情形,公司一律予以补发,免收工本费。
第八,向疏散或转移至外地的灾区客户,提供保单迁移服务或合同异地服务。
第九,对因地震造成合同效力中止满两年的,客户于2008年12月31日前提出复效申请,公司予以受理。
第十,对于本公司发生保险事件,但客户未提出索赔的案件,公司将按照《合同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寻找保单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刘英齐在发布会上还介绍,截至5月28日,中国人寿共收到因地震导致的理赔报案11914件,其中客户主动报案2949件,公司在核查各渠道出险信息后,主动为客户立案8965件。目前,预估赔款累计为19637.03万元,已付赔款约3317.11万元。
刘英齐表示,本次地震灾害的赔付规模要远远高于在雪灾中的赔付。“雪灾赔付目前已付2800多万元,预计总赔付不会超过5000万元。本次地震灾害,虽然目前的赔付仅仅不到2亿元,但估计还有大量的赔案会陆陆续续地出现。”她说。
急援地震灾区国寿理赔做出十大承诺
200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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