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湘潭市委批准,湘潭市纪委监委对湘乡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谢志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志宏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私利,在管理服务对象处放贷收息;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生活作风失范;违反财经法规,出借资金;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征拆、项目推进、竣工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谢志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志宏开除党籍处分;由湘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今日女报/凤网整理自澎湃新闻廉洁湘潭
编辑:阿挽
二审:吴雯倩
三审:陈寒冰


